昨天下午,田先生缴纳了15000元的罚款,从交通执法队领回了自己的爱车。6月23日,田先生接送通过滴滴顺风车软件联系上的乘客时,因与乘客发生争执,遭到乘客举报,被执法人员以出租车非法运营为由扣押车辆。
变更订单引发争执
田先生从今年3月份开始用滴滴顺风车软件在通勤时间搭载了三次乘客。滴滴顺风车平台客服告诉他,使用平台联系乘客属于拼车,不是“黑车”。本周二下午4点多,田先生从金台夕照附近接上了通过软件叫车的孙先生。孙先生叫车的时候说自己要去北卫家园小区。
可是,孙先生一行两人上车后,田先生发现两个人的目的地不一致。田先生无法满足孙先生临时变更目的地的要求,请孙先生一行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随后孙先生拨打了110报警,声称田先生挟持了自己。双方来到团结湖派出所,在民警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协商仍然不成功,孙先生又联系了交通执法总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朝阳第五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定田先生涉嫌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扣押了田先生的车辆,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昨天下午,田先生缴纳了罚款才得以取回车辆。
乘客孙先生否认了最初以遭到挟持为由进行报警,他说,自己当时只是如实说,他与田先生发生了纠纷;但是,110出警后未能让双方协调成功。因此,双方约定好到团结湖派出所进行再次协商。孙先生说,田先生所述的其他过程基本准确。
执法队:收费高于拼车标准
田先生说,交通执法队之所以认定自己是“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而不是拼车,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双方未签订合乘协议,二是田先生每次搭载乘客的路线不固定,三是乘客需要缴纳的费用高于拼车的标准。田先生说,经过执法人员的初步核算,他搭载孙先生的路程费用总额为31.5元。按照拼车标准,孙先生应该缴纳15.8元。但是,按照滴滴顺风车的订单,孙先生需要支付24元,远高于拼车标准。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对合乘有相对严格的要求,比如要签订合乘协议,操作过程中反对临时搭凑。但在执法中,为鼓励市民拼车,对使用拼车软件合乘行为,执法人员并未一味打击,协议以及临时搭凑的问题也没严格要求。只要乘客满足“三同”之一即可,即同一方向、同一出发点、同一目的地。当然,还有其他要求,比如按照车主的燃料费和过路过桥费进行成本分担,如果拼车价格过高,就涉嫌非法运营。在此次事件中,车主所载乘客目的地不同,而且其费用分担也明显高于成本费,甚至能与出租车相比,因此按照相关规定,车主就是非法运营。
顺风车平台:我们不以营利为目的
田先生说,平台客服人员承诺他,将会支付他罚款的80%。而田先生希望所有罚款都由顺风车平台承担。该说法并未得到滴滴顺风车方面的证实。滴滴顺风车公关部的周先生说,平台会积极协助交通部门进行处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尽最大可能给予车主必要的支持。但他拒绝透露给予司机金钱支持的具体额度。
周先生说,滴滴顺风车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是完全符合《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意见》的互助型拼车方案。周先生承认,确实有少数司机发生过被扣押车辆的事件,对此平台感到遗憾和困惑。
探访 专车司机:提前沟通规避检查
同样也是通过网络上的拼车软件,用自己的私家车搭载乘客的郑先生说,他接了几十单乘客,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与乘客发生矛盾以后直接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的。即使乘客不满意,也只是会投诉拼车平台。乘客向交管部门举报,应该就是在恶意报复司机。因为如果乘客认为拼车软件叫来的车辆属于黑车,按道理说他就应该拒绝使用拼车软件。
郑先生说,为了避免车辆被扣的风险,司机一般会建议乘客尽量坐在副驾驶位置,这样显得乘客与司机的关系更熟悉,能够减少交警的怀疑。如果遇到交警的询问,他们也会事先和乘客串通好,互相承认是亲戚关系。
专家说法 政府应明确价格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知名律师赵占领认为,政府鼓励市民拼车出行,但对拼车的管理相对模糊,因此也让很多黑车司机混入其中。比如拼车价格管理,虽然《意见》要求进行合理成本分担,但如果只是分担成本,估计很多车主不愿意与陌生人合乘。如果允许稍高的费用,但高多少才算合理?另外,对于合乘线路的要求,目前也比较模糊,如何才能算相同线路?
赵占领表示,政府应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明确,这样才便于具体操作。另外,政府还应为软件平台方提供规范的协议,在乘客和车主抢单之前,双方签署电子协议。对于以上这些问题,软件平台方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
此外,软件平台方还应提供相应的保险,以便发生事故后进行交通赔付。
对于拼车和专车的关系,赵占领认为,专车的司机经过培训,而且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平台,其安全性相对高于拼车司机。目前,业界对专车运营的争议在于,专车司机的资质问题。而拼车司机原本就是私家车主,管理不严就很容易混入完全以拉黑车为生的非法运营者,因此,即便未来“专车”运营具有了合法性,拼车司机中的“黑车司机”仍不可能“转正”。
京华时报记者 韩林君 樊瑞 黄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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