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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局:撞人处级干部呼气酒精检测为零

来源:综合 作者: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深圳市交委处级干部李某雄6月25日凌晨1时33分许,驾驶丰田越野车在南山滨海大道西行深湾五路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人死亡。深圳市交警局昨日发布消息称,事发后李某雄驾车离开现场,涉嫌肇事逃逸。事发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该路段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

  根据深圳市交警局的通报,事发在当日1时33分许,李某雄肇事后驾车离开现场。到2时05分许,南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男子李某雄驾粤BH 270A号越野车到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此时距事发已经有半个多小时。

  粤BH 270A号越野车车头右前方损坏,民警现场对李某雄酒精测试,李某雄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0,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南山交警大队经对李某雄询问,同时调取粤BH 270A号越野车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运行轨迹进行比对,确认李某雄为肇事司机,粤B H 270A号越野车为肇事车辆。

  经查,李某雄(男,60岁)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副调研员,粤B H 270A号越野车为其个人所有。事故发生路段为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死者曾某新(男,59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目前,相关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深圳市交警局方面还透露说,李某雄供述称,事发之后,他比较慌乱,此后也曾驾车返回现场查看,但是没有发现什么情况。于是驾车离开。第二次再度返回时,才看到警察在现场处置。

news.sohu.com false 综合 https://epaper.oeeee.com/epaper/A/html/2015-06/27/content_3437832.htm?div=-1 report 815 南都讯记者李亚坤深圳市交委处级干部李某雄6月25日凌晨1时33分许,驾驶丰田越野车在南山滨海大道西行深湾五路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人死亡。深圳市交警
(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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