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在土地改革时分到的房子,产权还在房主的手里,只因在城区买了房子最近十年没有居住,结果突然被村委会“误拆”了。
宁海黄坛镇塘家自然村村民王建永十分无奈:“这不是违章建筑,也没涉及拆迁,国土所还有产权登记,村里人也都知道这是我家的老宅,怎么会误拆呢!”事后,村干部承认“误拆”并书面答应给予重建。可是如今一年过去了,房子没有重建也没有赔偿。
产权还在手里,老宅突然被拆
宁海县黄坛镇峰山村塘家自然村是一个地处半山的村庄,村子历史悠久,有很多老房子。现在有一些年轻人住到了外面,一些老宅就空在这里。
在民房的中间有一块空地,这里堆满了碎瓦断木,已经长满了杂草,这就是王建永老宅的地块。
“我就在这里出生长大,这里是我家祖辈生活的地方。”王建永告诉记者,老宅原本为占地60平米三间两层房子。
2014年6月,当王建永和家人闻讯赶到村里,看到老宅已经被夷为了平地。这令他们十分意外,因为老宅不是违章建筑,也没有涉及拆迁。
王建永拿出黄坛镇国土资源所盖章的证明,上面明确写着“该户房子自土改所得。实际用地面积45平米、共用使用权面积127.2平米,土地证号:宁集建(1994)字第2143053号。”
村干部承认“误拆”并签重建协议
出现这一问题,王建永马上向负责塘家自然村的村干部询问,结果被告知,房子确实是村委会拆的,但是属于“误拆”。“说是本来是想拆旁边一间无主房的,结果一起拆掉了。”
被拆掉的老宅是土改时期,王建永祖辈所分得的,后来传给他父亲,他自己也在这里出生。王家人曾报过警,黄坛镇派出所出警并且就此案作了笔录,但最终认定的结果是“没有违法行为,不予受理。”
事情发生后,王家人和村干部也进行了协商。王建永拿出了2014年7月25日,村干部签下的《房屋重置协议书》给
协议上,峰山村村主任蒋建平作担保人、负责塘家自然村的村干部王建兵作为乙方都签了字,协议承认“误拆”,并给予负责重建,于2015年5月1日前建好交付。
村镇均表示协调不成就走司法途径
然而房子并没有如约重建。其间村干部与王家谈赔偿事宜,愿意出3万元赔偿,但是王家人认为3万元不够房子重建,双方直到现在也没有达成一致。
记者找到了负责塘家自然村的村干部王建兵,他表示造房子现在镇里不同意,对于赔偿数额高低,他表示自己愿意争取更多的赔偿款,但是他本人没有决定权。
峰山村村主任蒋某说,这个事情他们协调过很多次了,镇里也协调过,协调不成只能走司法途径。
峰山村的联村干部、黄坛镇人大主席何某印证了两人的说法。
“虽然拆错了,但是因为村里正在重新规划,现在新的规划还没有出来,所以老宅是不能重建。”何某说,她接手这个工作后,就此问题多次进行过协商,并且咨询律师,做了很多工作,但没有成功。
何某说,他们会继续做协调工作,但是真的协调不成,只有走司法途径,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起诉。
如此误拆涉嫌侵权
●律师说法
浙江立甬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才宗认为,该老宅是村民土地改革分到的,从土地登记来看显然也是属于王先生的财产,因此其他人未经同意损坏或拆除其房子构成违法。如果是故意拆除可能构成刑案;如果是误拆,那么这种误拆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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