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昨天,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纪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这个纪某,就是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减肥针的“不靠谱的辣妈”(详见本报6月26日A8版报道)。
“我知错了,已把钱都退还给人家,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对我从轻处罚。”庭审中,纪某自愿认罪。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纪某犯了销售假药罪,判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并处罚金1万元。
同一天,一对年轻夫妻在微信朋友圈里卖祛痘针,也被判销售假药罪而获刑。
“我老婆之前就是销售美容产品的,现在微信里销售美容产品、药品的很多,我们不知这样做是在犯罪。法律意识淡薄,才犯了错……”杭州萧山男子王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昨在西湖区法院受审。和王某一同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他的妻子尤某。
30岁的尤某曾开过一家美容化妆品店,但生意不景气。2013年9月,尤某关了店铺,准备另谋出路。当年12月,尤某跟老公王某开起网店,卖美容产品,他们还卖起美容药品,包括美容针剂、祛痘针剂、玻尿酸等及相关医疗器械。他们还为此专门租了房子,吃、住、销售都在一起。
尤某和王某以优惠价,从北京买进这些美容药品,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卖给美容机构,赚取中间差价。每次进货时,上家都会告诉他们这些美容药品的功能及使用方法。如果不是很清楚,尤某和王某就自己去网上搜。
由于没有销售药品的资格证,尤某和王某就利用自己的微信、QQ,在微信朋友圈、QQ群里发布广告,介绍产品,等待买家来咨询。
2014年3月至5月,尤某夫妻俩先后卖出美容药品5盒,共计48支,销售额为1.5万元。2014年5月19日,杭州药监执法人员在他们住的出租房里,查获尚未销售的美容针剂及注射器等医疗器械。经认定,这些注射类药品均系假药。
尤某说,他们从北京的上家买这些美容药品时,虽知这样的进货渠道不正规,但没核实真伪。每盒药品的进货价2000元左右,销售价3000元左右,一盒的利润800元到1000元不等。
“如果这次要坐牢,我去坐。”法庭上,尤某、王某均自愿认罪。王某说,这次的事给他们夫妻上了一课,今后做事会更深思熟虑。他说,妻子尤某今年5月刚生孩子,希望法官念在他们是初犯的份上,从轻处罚。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尤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当庭分别判尤某和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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