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6月30日电 (蔡敏婕 杨婷)以投资古董玉器、便利店、惠民超市、校车等名目,广州一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200余万元。广州越秀法院3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某轩等23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至2013年12月间,同案人王某珊、李某民(均另案处理)先后注册成立了广州市历藏文化交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五七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古今通宝展览有限公司等企业,伙同被告人张某轩等人,在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投资上述企业获得高额回报为利诱,非法吸收张某林等136名被害人的投资款。
经司法会计鉴定所检验,在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间,上述公司共收取张某林等136名被害人款项共计人民币32239355元,已返还被害人款项共计人民币2931751.68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29307603.32元。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轩、罗某彬、魏某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庭审中,魏某华表示认罪,但对起诉书认定的其在公司中担任的总经理职务有异议。其他被告人在陆续受审。
据了解,在2009年或2010年,广州历藏公司因为开发便利店、商业广场等项目时,资金不足,因此公司决定向社会融资,吸收民众的资金用于开发。接着历藏公司先后分别在广州市、深圳市、长沙市、福州市等地成立了工作站,负责向社会民众融资。公司从中对社会公众高利息吸收资金,年利息约18%到24%不等。
在2013年底因为公司没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利息,所以投资者陆续报案,目前报案民众有136名。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庭审将持续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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