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当曹兴龙出现在淮安市中级法院法庭上时,竟然还面带笑容。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担任江苏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期间,在基建工程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该案将择日宣判。
去年9月9日,一篇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网上发酵。网帖爆料区公安局长曹兴龙的小狗外出用公车的部分视频截图,并列举了曹兴龙“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很快,曹兴龙被停职、双规,后进入司法程序。他被双规之后便基本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向检察机关退出赃款人民币30万元。
1日下午,当52岁的曹兴龙戴着手铐被带至法庭时,也许是当天的旁听席上有些前来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其是老熟人,他还面带笑容向旁听席位置点头示意。在庭审过程中,曹兴龙的辩护人提出曹兴龙个人荣誉情况,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他曾荣立“清网行动”个人一等功,淮安公安史上唯一一次集体一等功。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在作自我陈述时,曹兴龙告诉法官,他受贿的事实,他全部认罪、悔罪。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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