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 朱顺忠 记者 董振杰)7月4日上午,一家知名的奢侈品网站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广告,7月7日至9日期间,消费者若还去奢侈品商场购物就是犯“二”,多名网友留言回击。对此,该网站工作人员回应称,只是以此提醒消费者到网上享受实惠,广告发布并无不妥。
今天上午,记者看到了这家知名奢侈品网站官方微博发布的一款海报式广告,“7月7日至9日,别怪没有告诉你们,买贵就二了哦!”
广告画面中,一人伸出食指和中指,叉开,旁边配有三个大字,“你2啊!”下面的两段小字写道,“7月7日至9日,我们xx网7周年庆,全站奢侈品以跌停价销售,如果各位当天还去奢侈品商场购物,你肯定很‘二’!”“另敬告全国各大奢侈品商场:xx七周年庆期间,建议你们关门歇业三天三夜,否则门可罗雀、空无一人的情景,同样会让你们显得很‘二’。”
对于这些广告语,截至上午12时许,有40多个网友留言回应,“还没有吃药吧?”“凭什么说不去你那购物就是犯二?”
该网品牌经理赵女士说,发布这一个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引起消费者的关注,希望消费者能到网上购物,并非羞辱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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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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