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廊坊7月6日电 (宋敏涛 沈宁)河北省廊坊市纪委6日透露,该市纪委对3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3名纪检组长也进行问责处理。
据介绍,7月3日,廊坊市委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1500余人收听收看了会议。会上,4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汇报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在对3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3名纪检组长进行问责处理。
通报称,为持续纠正“四风”,端午节前,市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6月17日,廊坊市纪委派出13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三天时间,共检查发现问题48件,现从中选取3件比较典型的“四风”问题,作如下通报:
一是市外侨办主要负责同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在对其本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纪检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市工信局机关纪律松散、管理混乱,工作时间多名工作人员看小说、玩微信、网上购物、看股票,在给予其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纪检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永清县水务局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借防汛之名设置8个值班室并相对固定使用,在给予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纪检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过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既处理主要负责同志又问责纪检组长,体现了廊坊市委、市纪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政治勇气和鲜明态度,传导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促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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