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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

来源:南都网 作者:商西

  南都讯 记者商西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今天上午揭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成立该中心旨在加强涉外审判的顶层设计,提高涉“一带一路”司法审判的理论水平、审判水平和国际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中心下设一个学术委员会,下辖三个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担任主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罗东川、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担任副主任。今天上午,49名专家还受聘成为了最高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成员。

  为什么要专门设立司法研究中心?

  周强在讲话中提到,成立中心有两方面考虑,一是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指导人民法院;二是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司法碰到了很多法律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除关注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外,周强表示,下一步还要高度关注、密切跟踪国际司法制度的发展,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如何提高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是与会法官、学者关注的问题。周强谈到了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这场改革,对中国司法的发展将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周强指出,此次改革力度之大、牵涉面之广,前所未有,尤其牵涉法院自身利益的调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一带一路”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在讲话中指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大陆法系有海洋法系,体制不同,法律水平各异,司法保障水平也不同,会遇到各种问题,中心的成立非常重要,非常及时。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也在会上提到,“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的法律和实践问题,比如高速公路和高铁建设遇到的问题很多,涉及各国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有哪些问题需要研究?袁曙宏提到,沿线国家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有的国家尚未加入世贸组织,如何有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中国将与沿线国家签署一系列投资保护协定,如何有效保障对外经贸、劳务合作中的合法权益?此外,身份认定、跨国婚姻、跨国财产继承,以及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跨国违法行为、应对非传统安全等,都需研究。

  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强调,中国司法要让国际社会信服,需升国际影响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司玉琢则提出,中国长期“重陆轻海”,法治建设主要在陆上,海法体系的“短板”亟需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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