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20岁的女孩娜娜(化名)再次前往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她要反映的是一个多月前自己被一男子强奸的事情。
女孩啜泣着说,5月24日晚上,她在西门外环城公园滑旱冰的时候,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搭讪,要带她滑旱冰,一起玩了半个多小时后,男子又带她去南小巷附近一夜市吃饭,到了第二日凌晨2时许,男子借口送她回家,然后开车拉着她前往环城公园,将车停在草坪上,然后将车门锁住,在车内先后对她实施两次强奸。
女孩说,这并不是她噩梦的终结。随后,男子开车将她拉往其在小东门外的住处,然后再次对她实施强奸,直到上午7时许,才让她回家,“因为手机没电了,她威胁我,所以我当时没有报警。3天后,我想和他说清楚这事情,就又见面了,再次被他……”女孩说,几天后,男子又威胁说要见面,然后找到女孩在环城西路上的租住房,两人争执后分开。
6月底,女孩的例假推迟了20天还没有来,她用试纸一侧,结果让她大吃一惊:怀孕了。反复几次检测的结果都是这样。
她有男友,在新疆上班。她自己不知道怎么办,于是将此事告知了在外地工作的男友。男友随即赶回西安。
“我带着她去庙后街派出所报警,但是警方说时间太长了,不好处理的,”7月14日上午,娜娜的男友说,他们还给警方提供了5月24日晚上娜娜穿的裙裤,因为,在娜娜反抗的时候,裙裤被撕烂了。可是,民警将他们提供的证据给退回了。根据娜娜男友提供的录音,可以听见民警说,先口头通知一下,因为证据不充分,尽管会继续调查,但可能立不了案。
庙后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经过初步调查,女孩去过男孩家里,男孩又去过女孩家里,是否构成强奸,主要看行为是否违背女孩意志,暂时没有也无法对男子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他们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遭遇侵害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这样,会有现场和更多的证据。”
“男子那时候厉害得很,威胁我,我害怕,所以不敢报警,”娜娜说,她将男子的手机号码也提供给了警方。
14日中午,华商记者根据娜娜提供的电话联系上那名男子,男子说,他俩谈了三四天就分开了,期间,娜娜也多次给她打电话。记者询问其是否强奸时,男子说,她爱去哪儿告去哪儿告,随即挂断电话。(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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