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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火场逃生跳楼坠亡 疑因楼道堆满杂物难通行

来源:综合 作者:京华时报
死者家属在庭后哭泣。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死者家属在庭后哭泣。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楼道里仍堆有杂物。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楼道里仍堆有杂物。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楼房着火,家住5楼的纪先生被困在了楼内,为了逃生他钻出窗外,却不慎坠楼身亡。其家人认为,住在二楼的蔡先生在楼道堆放的杂物引发了火灾并阻挡了逃生通道,而物业公司又未尽到管理义务,因此起诉蔡先生和物业管理方北京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6万余元。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

  死者家属:逃生通道堆满杂物

  2013年4月15日下午,丰台区岳各庄桥南侧的西四环南路30号院32号楼起火,家住5层的纪先生当时正在家休息,发现火情时楼道已无法通行,于是从窗户逃生,不幸坠落遇难,当时他只有37岁。

  昨天上午9点,庭审开始,纪先生的妻子宋女士和律师坐在原告席上。宋女士起诉称,火灾起火点位于被告二层蔡先生家门前。事发时,蔡先生明知楼道属于公共走廊,且楼道是发生突发状况时居民的重要逃生通道,仍在楼道内堆满灯具和纸箱等易燃物品,是导致火灾发生且难以控制的主要原因。

  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对于公共设施、公共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有义务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劝阻和及时清理。但因其未尽管理义务,造成小区多处楼道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

  宋女士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导致火灾发生并造成纪先生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蔡先生及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116万余元。

  堆物住户:死者避险方式不当

  蔡先生昨天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称,纪先生死亡是因为他的避险方式不当,“他坠楼死亡是因为对火灾过于恐惧及判断错误所致,蔡先生不应该对这种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律师表示,此次火灾的起火原因不明,消防部门也没有认定火灾是蔡先生家门口堆积物品造成的,而是认定为人为纵火,因此不能说明蔡先生堆积的物品导致了火灾,所以蔡先生没有责任。

  蔡先生的律师还称,当时蔡先生确实在楼道内堆放了6个浴霸和纸箱等杂物,不过该楼的很多住户都会将杂物放到楼道内,“纪先生是成年人,对火灾情形应该有正确的判断。他既没有尝试通过楼道逃生,也没有留在家里避险,本案中有居民是在家里避险最终被救出的,所以能够证明是纪先生采取逃生的方式不当,因此我们不应该担责”。

  物业公司:已经尽到提醒义务

  物业公司的律师称,公司对此次事故没有任何责任。“纪先生不是烧死的,也不是呛死的,而是高空坠落致死的”,律师称,这就说明纪先生本人的不当行为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纪先生本人有明显的过错。

  律师指出,消防部门没有证实火灾是因蔡先生在家门口堆物所致。相反事件发生后,消防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为不排除人为纵火,而公安机关也认为是人为纵火,并找到了嫌疑人。虽然最后检察院对嫌疑人没有起诉,但是能够证明火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因此责任应该由第三人承担。

  律师提出,本案起火地点的产权人不是该公司,而且火灾发生后,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了救火、拨打报警电话等,已尽到救助责任。该楼属于老旧小区,很多业主都将杂物堆放在楼道内,公司曾贴通知并且上门告知,让业主清理楼道内的杂物,已尽到提醒义务,但是公司没有直接清理杂物的权利。

  现场录像:

  男子5层逃生坠亡

  为了证明纪先生是迫不得已才从窗户逃生,宋女士的律师申请当庭播放一段现场的视频。“我要回避,我不想看。”看到要播放丈夫死亡之前的视频,宋女士的眼泪流了下来,经法官许可,宋女士暂时离开了法庭。

  记者从当庭播放的视频中看到,当时一股股浓烟从二层楼道冒出,慢慢整个楼都开始冒烟,纪先生先是从5楼楼道窗户爬出来,脚踩在窗户外沿,慢慢向外移动,随着烟雾越来越大,纪先生从5楼下到了4楼,4楼的窗沿很窄,纪先生用手抓着窗外沿,整个人摇摇晃晃的,但是大约站了7分多钟,纪先生从楼上坠落下来,直接摔在了人行道上。

  此外,法官出示的警方卷宗显示,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一个玻璃瓶,瓶中有残留的汽油,怀疑人为纵火并确定了嫌疑人,但最终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未予批捕。

  庭审最后,宋女士和物业公司、蔡先生一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现场回访

  仍有住户堆放杂物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楼道内依然还能看出被火烧过的痕迹。据小区保安介绍,这个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都是6层的小板楼。小区保安回忆,当年住在二层的住户在附近的灯具城卖货,楼道里堆着成箱的灯具,将楼道堵得只够一人通过。尽管物业多次提醒,其他住户也多次投诉,但当时没有改观。

  记者在二楼楼道内看到,楼门上贴着物业“关于清理楼道杂物的通知”,该通知是2015年7月8日贴上的。如今蔡先生家门口,已经没有堆任何东西,但楼道内依然有住户将纸箱子、纱窗等杂物堆放在过道。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该楼5层,在这一层的楼道内贴着一张落款为2013年11月1日的“关于清理楼道杂物的通知书”。住在5层的李小姐(化名)称,火灾发生时她没在现场,她听邻居回述,5层有住户从楼道逃生,过程中将脚摔伤。

  住在6层的刘大爷(化名)透露,当年发生火灾后,他推开门想逃生,但是当时浓烟滚滚,楼道内伸手不见五指,已经没法逃下楼,所以他只得回到自己的家中等待救援,庆幸的是,他得救了。还有一些居民告诉记者,他们看到烟大冲不出去,待在阳台上,最后也获救了。

  讲述

  家中失去经济支柱

  宋女士哭着告诉记者,当天她出门买菜、接孩子放学,丈夫在家里睡觉。回来后,发现小区已被警察封锁,自己家楼道往外冒着黑烟,楼下围了很多人。

  “当时我不知道丈夫出事,后来听邻居说楼上掉下来的人像我老公,我还觉得不可能。”宋女士哭着说,丈夫被送到医院,抢救了4个多小时后死亡。

  宋女士回忆,在丈夫的遗物中,没有找到家门钥匙,“当时家门是被撞上,他想下楼,但楼道下不去,没带钥匙门又关了,只能从楼道窗户爬出”,宋女士说,在4楼的台阶上还找到了丈夫的拖鞋,这证明丈夫曾经想向楼下逃生,但失败了。

  宋女士说,火灾发生的前几天,楼内也发生过物品起火事件。通过调取楼外监控,发现曾有一名并非小区住户的男子进入楼道,此人出来后不久,楼里就着火了,但由于楼道内没有监控,不能证明此人放火,“当时检方没有批捕,我也没法起诉向他索赔”。

  “我俩感情很好,事发当天他还给我买了件新衣服。”宋女士说,丈夫在物流公司工作,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她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出事时儿子才7岁,现在她只好外出打工,养活儿子和近70岁的老人。

  消防提醒

  遇火灾勿选跳楼逃生

  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五里店消防中队副中队长祁兴龙称,楼下失火,楼上住户绝对不能盲目逃生。遇到楼下失火时,居民首先不能乘坐电梯,要选择楼梯逃生。

  “但楼梯逃生也不一定安全”,祁兴龙称,如果遇到楼道堆积杂物被引燃等情况,会加剧烟气扩散,使人窒息。“所以,当闻到楼梯、楼道有强烈的烟味时,要快速躲回屋内。”进屋后,可先用湿毛巾将门缝堵住,然后跑到空气流通较好的窗口、阳台进行呼叫、敲击金属物或者投掷软物品。实在无路可逃,可利用卫生间避难,用毛巾塞紧门缝,把水泼在地上降温,也可躺在放满水的浴缸里躲避。

  如果是一层失火,二楼住户有能力者,可通过床单打绳结逃生,并向地下投掷棉被、沙发垫等物品增加缓冲。“二层以上住户绝不能选择跳楼逃生,否则非死即残。”高层住户最好的逃生方法就是躲在屋中等待消防人员来救。

  京华时报记者 王晟 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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