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超出生于1971年11月,曾在中办、国办、公安部任职,2009年以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身份到成都市挂职,历任成都市委常委,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今年3月,出任绵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相关报道),使得全国“70后”地市党政一把手再增一人。
刘超简历刘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
1989.09-1993.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4.07公安部干部、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实习锻炼;
1994.07-2000.06公安部户政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0.06-2000.10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0.01-2000.10借调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工作);
2000.10-2001.0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三局四处副处级干部;
2001.02-2002.12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其间:1998.09-2001.07在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2-2005.12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5.12-2007.08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7.08-2009.07中央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其间:2006.09-2009.06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07-2009.07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
2009.07-2011.09成都市委常委(挂职);
2011.09-2012.03成都市委常委;
2012.03-2012.11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11 成都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
2013.03 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5.03 绵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07 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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