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名单中,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其因涉嫌贪污、窝藏转移赃物罪被通缉。今天,又有了关于他的新消息。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务专员安德鲁·布隆伯格告诉“政事儿”,程慕阳已经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司法复审中获胜。
此前,程慕阳向加拿大难民署提出了难民身份申请,但被驳回。对此,上月,程慕阳在加拿大出庭,请求法院复审。北京时间今天凌晨3点左右,法院的裁决下达,法官在裁决书中称:加拿大难民署之所以驳回程慕阳的难民申请,原因是程慕阳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但程慕阳并未在中国法庭出庭受审。本案的难点在于,难民署驳回申请是有“值得考虑的严重原因”,但这些原因现在仍不清楚,因此判定司法复审成功。
程慕阳
申请难民身份司法复审获胜,这对程慕阳意味着什么?程慕阳还能不能抓回来呢?““政事儿”通过对程慕阳与赖昌星两人的对比观察,分析追捕程慕阳接下来的走向将如何。
程慕阳与赖昌星的共同点
其实,程慕阳提出难民申请,遭拒后又提出司法复审,这一套并不新鲜,都是赖昌星当年玩过的花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外逃人员最常用的伎俩就是抓住难民申请等救命稻草,没完没了打官司,通过上诉、败诉、再上诉的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大程度拖延时间。
赖昌星就如此。1999年,他以香港护照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2000年提出了难民申请,2002年被加方驳回,随后上诉。2004年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他的难民申请,他又以风险为由提出上诉。赖昌星就这样穷尽一切司法途径,在加拿大“赖”了12年。
程慕阳比赖昌星晚了一年,于2000年经香港逃往加拿大。据加拿大媒体报道,2009年,程慕阳申请入加拿大籍未果,就提出了难民申请。从此至今,程慕阳一直在难民申请被驳回、上诉、再度被驳回、再上诉的司法程序中转圈。
除了难民申请,程慕阳还同时在打几个官司。去年底,他就起诉了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理由是“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对“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说,程慕阳的套路很清晰,利用加拿大诉讼未结不能离境的法律规定,让自己陷入到各种官司中,拖一天算一天。
赖昌星和程慕阳还有个共同点,两人请的律师是同一个人——大卫·马塔斯。
移居加拿大的华人学者陶短房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大卫·马塔斯很“厉害”,号称从不失手,曾经让几个罪行累累的通缉犯,在加拿大一赖几十年。不过,大卫·马塔斯按小时收费,费用高昂。有些当事人后期付不起律师费,大卫·马塔斯拒绝继续服务,结果很快就被遣返。
有报道称,早在2004年,赖昌星的律师服务费已累计高达数百万加元,后赖昌星的财产被冻结,赖昌星只能从豪宅搬出住到了公寓,还曾经邀请电视台记者到家里,亲自煮咸肉和米粉,证明自己经济状况堪忧。
那么程慕阳能不能支付起大卫·马塔斯的律师费呢?
加拿大媒体早已盘清了程慕阳的“钱包”:程慕阳名下的企业在加拿大开发了3个大型高档楼盘和商业地产,另外还有一家公司曾向加拿大三级政府政要、政党和政治家提供多笔政治捐款。
程慕阳与赖昌星的不同点
有号称从不失手的大卫·马塔斯“护驾”,此番又司法复审获胜,程慕阳还能追捕归案吗?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说,程慕阳和赖昌星有一点不同,程慕阳比赖昌星多了一张牌。
赖昌星是以香港护照旅游签证进入的加拿大,并没有加拿大的合法居留身份。即便如此,赖昌星还是利用司法程序在加呆了12年。程慕阳虽然不是加拿大公民,却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在加拿大无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跟赖昌星相比,遣返程慕阳的难度更大。
此番程慕阳司法复审获胜,按惯例,案件将发回到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重审。此前判例显示,通过司法复核翻案的可能性不大,加方批准程慕阳难民申请的几率很小,可程慕阳还是可以在败诉、上诉、重审的司法程序中继续转圈,从而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
不过,跟赖昌星相比,程慕阳案还有一点不同。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对“政事儿”说,中国政府通过不断努力,最终于2011年成功遣返赖昌星回国。跟2011年相比,中国与加拿大就跨国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有新进展,去年11月底,外交部称,中加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正在抓紧准备签署。该协定只要签署,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员的利器。因此,尽管需要一段时间,不过追捕程慕阳回国可期。
文/新京报记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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