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通讯员黄蕴磊、黄妙姿、谭炜杰 在网上购买仿真气枪,因为卖家被抓获,珠海的买家毛某也被抓。日前,香洲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购买了两支仿真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85后的刘某于2014年10月在“会员交流群”的Q Q群里面向一个叫“破玩具”的人用1485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把黑色长约1.3米的M 24气枪,随后又从Q Q好友“机械师”那里以1780元的价格和购买一支棕色的长度为1.4米的M 008SSV D气枪,后来又在网上搜索卖家,从三个不同的卖家那里买了三个瞄准器、一包BB弹和一个枪的支架。刘某与上述各个卖家通过网上转账和邮寄的方式完成交易。
2015年4月,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表示,其任职于珠海一家网络游戏科技公司,因为研究开发的游戏涉及到枪支一类,因此购买枪支主要是用于游戏设计,并无伤害他人之意。
法官提醒 持有仿真枪也犯罪
法官表示,当前,大多数市民对于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如何定性较为模糊。其实,持有仿真枪,也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官提醒市民,不要随意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仿真枪),行为人只要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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