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7月18日电(记者胡星)记者从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获悉,7月4日发生的殴打纳雍县曙光中学学生并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4日上午,纳雍县曙光乡曙光中学校外发生一起学生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受害人郑某经送往乡卫生院进行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出警,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锁定13名犯罪嫌疑人,并于当日全部抓获。
据纳雍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6月30日,曙光中学8年级学生陈某与尚某发生矛盾,“约定”在校外打架,同校学生郑某帮助陈某“出头”,但双方打架行为没有发生。同校学生路某等人帮助尚某“出头”,“看不惯”郑某,商量在7月4日期末考试结束后“教训”郑某。
4日10时考试结束后,路某等13人(均系曙光中学学生,与郑某不在同一班,考试时也不在同一考场)将郑某叫至学校围墙外一小路上进行殴打。曙光中学保安在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赶往事发地处理,并协助将郑某送往曙光乡卫生院进行抢救。目前经鉴定,死者头部损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作者: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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