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7月20日电 (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林静)劣质的印制,贴照处的空白,001的编号,更没有任何部门的盖章,通过“陌陌”交友认识的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交给家长一张漏洞百出的入学录取通知书。就是这样的通知书,骗子从两位望子成龙心切的家长手里骗取了1.6万元财物。7月20日,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浙江台州黄岩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上官某某,29岁,临海小芝人,快递员,曾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因盗窃、诈骗坐过牢。
今年3月18日晚,上官某某在“陌陌”里加了一位网名叫“琴姐”的中年女子。聊了几句后,上官某某告诉“琴姐”,他姓邱,是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琴姐”一听,向“邱主任”吐起了苦水,她有个念初三的孩子,想去当地一所重点中学念书,但是成绩又不够好,问“邱主任”能否帮下忙。
“邱主任”告诉“琴姐”,这所学校刚好是他负责管辖,办法是有的,可以通过转学的方式,但是需要费用7千元。
“琴姐”一听,马上说花钱没有关系,只要孩子能进这所重点中学念书。
两人约好第二天见面。
次日下午,“琴姐”来到“邱主任”工作的台州市政府前,“邱主任”说他在开会,就委派司机“小吕”来见“琴姐”,“琴姐”将孩子的资料和一条硬壳中华香烟交给“小吕”,并按约定预付了3500元。
“邱主任”会议结束后告诉“琴姐”,明天就会拿到通知书。
3月20日上午,“琴姐”见到的还是“小吕”。“小吕”拿出入学录取通知书,“琴姐”开心地将余款3500元交给“小吕”。“小吕”还向“琴姐”索要了一个600元的红包。
当晚,“邱主任”又热心地问“琴姐”还有谁需要帮忙进重点中学的,“琴姐”想到了她朋友陈某的小孩。
3月21日上午,“琴姐”再次交给“小吕”7580元现金和一条硬壳中华香烟,拜托“邱主任”再次帮忙。
事后,“琴姐”和陈某两人坐着聊天,感觉越来越不对劲,找人一打听,发现自己果真被骗,立即报警。于是,上官某某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上官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官某某称自己家境不好,手头拮据,就想不劳而获骗些钱用,通过“陌陌”专门特色一些中年人,谎称自己是教育局领导,可以帮忙进重点中学读书为由骗取家长支付手续费,然后给对方假的入学录取通知书,而这张假通知书是从网上下载打印出来的。
上官某某供认,网络版的“邱主任”和现实版的司机“小吕”,这两个角色都是他一个人分饰。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予以惩处。
法院当庭宣判上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作者:谢盼盼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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