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海市政法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就上海司法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从律师和法律学者中遴选法官检察官作介绍。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领导如果不到一线办案,就算之前已经入额了,每年考核达不到办案的指标和数目,还是要退出这个员额。
在上海去年夏天启动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司法人员类别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核定员额,经五年过渡期,三类员额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
在试点中,上海明确“倾斜一线”、“岗额适配”的员额配置原则。
同时,上海成立由15名社会各界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遴选,从法院、检察院内部人员和社会专业法律人士中统一遴选法官、检察官。
司法改革后法官流失人数减少
澎湃新闻:
上海为什么要从律师和法律从业人员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王教生:
这次我们从优秀的律师和法律法制专家学者当中招入法官、检察官,主要是想进一步拓宽法官和检察官选入的通道,克服两者只有从内部产生的局限性和单一性。
通过把这些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招入到政法部门担任法官、检察官,能够有利于这些优秀人才发挥他们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同时,他们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和法官、检察官相互交融、相互交流以后,能够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整体素质,确保司法公平和正义。
我们这次的招入工作只是一个尝试,也是上海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想通过这个尝试,来不断完善、不断总结,使这个制度常态化。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有限,在司法系统内部的部分法官和检察官已经不能入额,为什么还要从外招人入额?
王教生:这个其实不矛盾,
内部原来的法官、检察官没有入额,不等于关门,今后通过一定的途径还是可以遴选入额。从外面招入的律师和法律法学专家进来以后,应该讲对整体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有益,从人数上来看则是循序渐进的,不会一下子很大量。
我们也是要通过不断完善来建立这个制度,应该说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澎湃新闻:
员额制改革后,有多少法官和检察官离开司法队伍去做律师、法律学者?
王教生:我们有一个基本统计,
就法院来说,司法体制改革前,也就是2013年的时候,离开的法官是90名左右;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后,也就是2014年,离开人数大概是72名。所以应该说是比原来流出去的人少了,因为这些法官看到了司改给他们带来的期望
另外,从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来说,法官检察官流出去当律师、法制学者,外面的优秀律师学者流入到法官队伍当中来,是一个很好的人才的流动。我们认为这样的一个改革是符合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的。
此次遴选为什么只有一名优秀律师可以成为法官、一名法律学者成为检察官?
因为法官检察官的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这个制度也要积极稳妥推进。这次我们在招入优秀律师和法律法学专家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过程中,人数不是很多,首先是稳妥起见,我们在尝试过程当中不断总结。另外,我们法官检察官整个队伍面临着改革,可能也会要充分考虑这一点。
法官检察官总收入计划增加43%
之前有消息称,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将提高43%。是基本工资还是整个收入提高43%?
王教生:在设计方案当中,
我们指的是法官总收入的43%,应该说是有较大幅度增长的,不是(基本)工资。
最后要看中央的决定,常规来说应该是从他改革入额那天开始计算。
过去办案过程中就有案多人少的问题,实行员额制以后,法官人数更少,案多人少的问题会不会加剧?
原来的法官占到上海全市队伍总数的56%,检察官占到71%,现在我们把它限制到33%,从绝对数看大大减少,大家会担心原来案件很多,法官很多,检察官也多,现在人少了,案件还在增加,会不会出现案多人少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区别开来,就是案件的数量和工作量是不同概念。
为什么这么说?
司法改革以后,我们的法官是真正要做自己的工作,不像以前,事务性的、程序性的、一些非常一般的事务工作都是法官、检察官在做。
通过这次改革,我们设立了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这样的司法辅助人员要占52%,这52%都是为法官检察官服务的,把原来大量事务性、程序性的工作从法官检察官手上剥离出来,由这部分人做。所以说,法官检察官真正的工作量会大大减少。今后法官检察官办案数量会变多,但工作量跟以前比不会太多,甚至减少。
法院检察院领导入额后须在一线办案
员额制中对领导入额有什么规定?
改革初期,我们认为做领导的不要跟普通的法官检察官去争利益,但长远看,我们认为入不入额,能不能当法官、检察官,主要不应以身份定,而应以业务能力定。
他能不能独立办案,或者说有能力办案?作为领导挂了个牌子不办案,挂了个牌,利益有了,这是不行的。
第一,要有独立办案的能力,第二,必须在第一线办案。拿了法官、检察官的员额,不到一线办案的,就算入额了,每年要考核,考核办案的指标和数目,达不到标准的话,还是要退出这个员额。
领导的入额考核与普通人员有区别,因为他们还要担当整个行政工作,队伍管理建设,组织工作,以后会科学化折算成办案数量,会比普通法官检察官少一些。领导的办案量要求不可能是一件两件,得有相当数量,司改前有基层法院院长一年办140多件案件,应该讲数字也不少,同时他还要管理整个法院。
有行政岗位、有职务的领导入额会不会有比例控制?
这样的比例现在还没有设计,主要看办案能力和水平和办案的需要。在此次司法改革中第一批入额的员额中,原来有法官、检察官身份,在政治部、办公室当领导的,有一部分入额了,但现在在试点工作中发现这批人不能保证在一线办案,所以说都要逐步退下来。全面推进的时候这些人都不准入额,入额的必须要在一线办案。
律师当了法官要回避过去伙伴
对遴选的法官检察官,上海司法改革要求有回避制度,目前只涉及配偶、子女。那么对于入额的律师来说,任职为法官后是否需要对客户、以及过去合作的伙伴有回避?
王教生:应该要回避。所有和律师职业相关的都要回避,确保司法的纯洁性。
我们要以法官的要求来要求他们,比如不准私下接触当事人、不能打听案情、不能请吃请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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