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7月22日电 (刘相琳)中共重庆市纪委22日通报,重庆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柱君因受贿获刑十年,重庆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党工委书记田维华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称,经查,2012年1月至2014年10月,刘柱君在担任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6万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万盛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刘柱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刘柱君有期徒刑十年。
近期,重庆酉阳县纪委对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党工委书记田维华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田维华在先后担任酉阳县大溪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
目前,酉阳县纪委已将田维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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