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1月至今年5月底半年时间里,西城检察院办理涉嫌妨害公务罪32件34人,平均每月案发5件以上。
在34名犯罪嫌疑人中,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者为10人。这些当事人维权意识较强,在错误认识下,用妨碍民警执法的方式“维权”,导致涉嫌犯罪。
原因只要触及利益就要“维权”
张蕾检察官说,有部分较高学历者也涉嫌妨害公务犯罪。
这些当事人对民警正常执法不理解,只要民警执法触及利益,就认为对方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民警施以“言语暴力”,甚至“肢体暴力”。
2014年10月20日上午10点,袁某在庄胜崇光百货商场本馆西侧治安岗亭前,配合执勤民警查验身份证后,对该行为不满,带着怒气与民警理论,民警多次向其传达“民警核查身份证是正常执法”后,袁某仍不依不饶,并趁机将民警右小臂咬伤。
大多数妨害公务案件都是临时起意,多发生在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交通检查、出警等过程中。案发之初,嫌疑人大多没有蓄意暴力阻碍执法的故意,大多是因为对执法活动的不理解或不接受而引发冲突。
酒后妨害公务案发较高
有些人妨碍公务属于酒后滋事,酒醒后甚至不记得曾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据统计,酒后妨害公务案发为15件,占案件总数的45%。
2014年9月7日凌晨2点,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的父亲魏某醉酒后在家中吵闹。两名民警将魏某带回派出所后,魏某在大厅中不断辱骂民警,并趁民警不注意将值班室玻璃踢碎。
在民警制止魏某的过激行为时,魏某对民警进行殴打。
2014年11月28日晚,33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工作相当体面的贾某,酒后无故坐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汽车,车主无奈之下报警。就在民警调解时,贾某与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划伤一名民警脸部,咬伤另一名民警手背。
张蕾检察官提醒,公民应通过合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理性维权。
文/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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