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商业区买东西,但路边停车位已满,市民陆先生纠结着是直接离开,还是等等看有没有车位空出来。就在这时,他被八大队交警开了违停罚单,罚款100元扣3分。陆先生认为,自己当时虽然停车的位置不是泊车位,但当时人在车内,而且车子没熄火,不能算违停。于是他将南京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昨天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对于陆先生的诉讼请求,交警八大队认为,交警处罚得没有问题。
车没熄火人在车内被开违停罚单,该不该?
当事司机陈述
车子还没熄火,不该算违停,自己没签字
陆先生向现代快报记者回忆说,这张罚单是今年3月23日开的,当天上午,他送人去南京南站,回来经过雨花台区丁墙路时,看到路边有商业区,打算买点东西。当时路边有停车位,不过他过去时,车位已经停满了车。于是,陆先生就把自己的车子停在最后一个停车位的后面。他说,当时自己正在犹豫,是等等看有没有车走,还是另找地方买东西。然而还没等他犹豫出结果,南京交警八大队的交警来了。交警给他开了罚单,理由是违停。当时陆先生就提出,自己人在车里,而且车子没有熄火,他认为自己不是违停。这张罚单,他没有签字。
行政复议没音讯,他将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
对于他提出的不同意见,交警告诉他,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丁墙路在交警八大队的管辖范围内,第二天中午,陆先生来到交警八大队,申请行政复议。陆先生说,当时接待他的人称,罚单是八大队开的,不能自己复议,让他去南京市交管局。随后,陆先生又来到南京市交管局,在那里,他得到的答复是,这事儿应该找雨花公安分局。
陆先生来到雨花公安分局,接待人员称,这事儿还得去找南京市交管局。陆先生又来到市交管局,在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的提示下,把事情写成书面材料,放到了门卫处。然而之后几天,他都等不到音讯。陆先生称,如果这3分被扣了,自己的驾照就被扣满12分了。因此,他将交警八大队告上法院,希望撤销违停处罚。
认为轻微违法首先应该警告,而不是开罚单
昨天下午,这起案件在雨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陆先生表示,他查阅了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他当时的情况,属于轻微违法。对于轻微违法的处罚,首先应该是警告,而不是罚款。但他表示,当时交警并没有警告让他离开,而是直接开了罚单。另外他还提出,根据道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交警在场,而当时只有一名交警。他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不符合规定。
交警大队回应
车在禁停路段停了好几分钟,处罚符合规定
昨天下午当事交警没有出庭,对于给陆先生开罚单的经过,他写了一份书面材料,递交给法庭。当事交警称,当天上午8点45分左右,他在丁墙路处理一辆非机动车载人行驶时,发现在不远处,陆先生的车停放在禁停路段,等自己处理完非机动车载人的事情两三分钟后,陆先生的车子还在。他就走过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开了违停罚单。
该交警认为,自己的执法程序合法,条文应用准确。
昨天在法庭上,对于陆先生的诉讼请求,交警八大队也认为,他们具有执法权和处罚权,而且对于陆先生违法行为和事实的认定符合法律法规,对他的处罚符合法定程序。为此,八大队提交了事发路段的现场照片等作为证据。
昨天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当庭没有宣判。
这些停车规定你要知道
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从去年6月开始,在南京,凡是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目前江南6区共有512条主次干道和1244条支路街巷,超过9成的主次干道设有禁停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不少支路街巷路面也画有黄线或路口有禁停标志。
这些停车误区要注意
车位里逆停,也算违停
市民王先生把车停在了兰园附近一个路边停车位。这里没有禁停标志,但中午他回去拿车时,却发现被贴了违停单。他向交管部门咨询,才知道,原来,他停错了方向。“他是逆向停放。”交警说,在车位里逆停,也是违停,要罚款50元。
坐在车里等人,被贴罚单
黄先生感觉自己有点冤。前两天,他去南京南站接人。因为火车还有几分钟到,他就把车停在江南路的一侧,自己在车里看报纸,结果被交警开了一张罚单,除了罚款100元之外,还记3分。交警说,有禁停标志的路段,若发现驾驶人在车内睡觉或看报纸,可以直接开出罚单。
停了两三分钟,也要罚
就去买了个早点,却收到了违停短信通知,朱先生觉得不合理,“我就停了两三分钟。”“禁停路段,不是不能停,但要即停即走。”交警说。
服务区乱停车,重罚
有网友发帖说,在服务区停车上了个厕所,就被罚了200元,很郁闷。“服务区都有停车位,但许多司机为了图方便,会直接把车停在卫生间或者超市的门口。”交警告诉记者,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违停,要罚款200元,比市区处罚重。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