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2日上午8时30分,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文联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郭永祥直接或者通过其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12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6.5075万元。
截至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郭永祥被相关部门调查,郭永祥的个人和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个人和家庭合法收入,对差额部分中的人民币3706.493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对郭永祥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文/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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