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为了解除陆客来台因疾病就医积欠医疗费用,以及自由行团客化等现象,台湾“观光局”修正公布“旅行业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旅游团质量注意事项”,今年10月1日开始,陆客团赴台旅游应投意外险最低保额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突发疾病医疗险50万元。此外,“观光局”也规定,陆客团全团人数不得超过40人,并限制随团人数不得超过团员人数三分之一。
“观光局”表示,此次修正规定旅行业在办理接待大陆人民来台观光团体业务时,应确保陆客已投保包含旅游伤害、突发疾病医疗及善后处理费用等相关保险。其中每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最低保险金额须为200万元,因意外事故所致体伤及突发疾病所致的医疗费用最低保险金额须为50万元,投保期间应包含核准来台停留期间。
另为杜绝“个人旅游团客化”的现象,这次也增订有关观光团随团人数的限制,规范限制随团人数不得超过团员人数三分之一,且全团人数(含团员及随团旅游者)不得超过40人,以避免旅行业配合大陆组团社,将个人旅游旅客并入观光团,导致个人旅游随团旅客人数大于团体旅客,或比例上悬殊,影响旅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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