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彭斐
在钢铁产能过剩背景下“走出去”的企业,频遭各方反倾销调查。现在,它们也拿起反倾销武器,打响国内市场的保卫战。
昨日(7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商务部的材料显示,此举是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代表国内取向电工钢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金银岛市场分析师弭澎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比钢企走出去频遇壁垒,此次宝钢、武钢主动提请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钢材进出口及发展方向具有指导意义。
商务部立案反倾销调查
二季度出口接连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钢企在国内打响了市场保卫战,此战的起因在于钢企认为,日、韩、欧盟取向电工钢在国内低价销售。
中钢协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取向电工钢属于高端品种,从国内市场构成来看,我国目前虽不依赖进口,但每年也还有一部分进口需求。
实际上,在2009年,武钢和宝钢就向商务部提起了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调查的申请。2010年4月10日,商务部发布肯定性终裁。
由于中国对产自俄罗斯和美国的取向电工钢征收反倾销税,进口自俄罗斯的取向电工钢的数量由2011年的15779吨降至2014年的1453吨,进口自美国的取向电工钢的数量由2011年的2024吨降至2014年的288吨。
随着来源于俄罗斯和美国进口量的下降,日本、韩国和欧盟的取向电工钢乘机抢占了中国市场,并占据我国该品种进口总量的九成以上。武钢、宝钢于5月27日递交的申请书显示,2011年和2012年来自上述地区的取向电工钢占到我国该类品种进口量的93%,2013年有所上升占到96%,2014年保持在96%的比例。
需要指出的是,另一方面,受我国自给率提高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来自日、韩和欧盟的取向电工钢进口总量,由2011年的290109吨下降至2014年的102429吨,其市场份额,亦由30%~40%区间降至10%以下。且2011至2014年期间,我国取向电工钢进口价格下降了35%,从2011年的每吨15444元,一路降至2014年的每吨10019元。
申请人认为,调查期内,申请调查产品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仍保持较高的比例,足以对国内的市场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后续影响还要看调查结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取的《取向电工钢产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显示,申请调查产品的倾销进口对国内同类产品造成了典型的“成本-价格挤压”作用,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高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
根据初步估算,原产于日本的申请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45.72%,原产于韩国相关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9.50%,原产于欧盟的则为46.36%。
在申请人看来,2011~2014年间,由于申请调查产品的低价倾销,申请人被迫降低销售价格,企业在取向电工钢上的利润率大幅下降。数据显示,申请人同类产品2014年的税前利润,相比2011年反而下降了69%;单位利润也由2011年的100元/吨下降到2014年的19元/吨,下降了81%。
申请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及进口商,包括欧盟的安赛乐米塔尔公司、蒂森·克虏伯钢铁欧洲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日本的新日铁住金公等两家公司和韩国的浦项钢铁公司,以及国内的十余家进口商。
中钢协相关负责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商务部刚对此立案,后续影响还要看具体调查结果。
不过,在弭澎琦看来,相比出口面对的已成常态化的国外反倾销,此次武钢与宝钢提请反倾销调查,更多在于保障自身权益。
欧浦钢铁网的统计显示,2015年二季度,我国钢铁相关产品共遭遇11起新发起的贸易保护案件,较一季度增加5起。
弭澎琦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相比国外对我国钢材出口的贸易壁垒,国内的反倾销调查大多是因技术差别带来的影响而起,而这(改进技术)是我们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
“严格意义上讲,我国钢铁产能可满足绝大多数钢材需求。不过,我们在某些品种钢材在质量的稳定性、服务和价格方面,(与国外产品)还有一定的差距。”冶金工业规划院院长李新创曾表示。
2012年,科技部在《高品质特殊钢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明确,“十二五”期间特殊钢占钢产量的比例提高至10%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比例由现有的15%以下提高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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