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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影案公诉人当选法制新闻人物 冤案未进追责阶段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选辉)7月22日《福州日报》消息称,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郑小波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而郑小波正是今年5月平反的福建“陈夏影案”一审公诉人,其获奖的消息迅速引起争议。

  日前,据当地媒体报道,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郑小波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系福州市唯一入选者。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郑小波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公诉干警的典型代表,曾获“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荣誉,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主办方对获奖者郑小波的颁奖词是:环境保护事关千秋万代,他的每一次监督都是对环境掷地有声的保护,他提起每一件公诉都承载着对未来的万千期盼,他只是千千万万个对环境有理想的代表之一,他就是“美丽福州”的守护者。

  事发1996年的福清绑架杀人案中,陈夏影、黄兴、林立峰三人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他们被指控杀死一名10岁少年。2015年5月29日,在喊冤19年后,该案再审宣判:三人绑架罪名不成立。

  陈夏影案的司法文书显示,郑小波曾作为起诉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杀人、非法拘禁罪的公诉人。

  郑小波曾以“代理检察官”名义出现在1998年3月2日的起诉书中,同时出现在1998年11月6日该案的判决书中。福建高院发回重审的判决书中也提到了郑小波的名字。

  其父陈焕辉家还留有一份1999年的当地日报,上面刊发《案犯不认账,照样要定罪》的检察院工作报道,署名郑小波。该文章刊登了福清绑架案的办案经过。文里提到,“市中院刑一庭以证据不足认定三名被告人不构成绑架罪”,随后,福州市检察院林贻华副检察长受陈聪代检察长委托,应邀列席审判委员会研究,阐明有罪观点,最终得到法院认同。对于郑小波的入选,陈焕辉表示难以理解,“此案相关人员必须追责。”

news.sohu.com true 法制晚报 https://news.sohu.com/20150724/n417455719.shtml report 813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选辉)7月22日《福州日报》消息称,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郑小波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而郑小波正是今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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