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信徒张某将寺院的佛像请回家后,却不愿兑现昔日同寺院签下的三月内归还的承诺,想一直供奉佛像。寺庙多次讨要未果,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法院判决支持了寺院的诉讼请求。日前,因张某仍不履行判决,寺院向房山法院申请执行。
2014年3月10日,张某基于个人信仰,向天开寺借走观音洞内高106厘米、宽40厘米的瓷质观音像一尊,该佛像系他人捐赠。张某向寺院出具了借条,称三个月内归还观音像。但时至今日,张某借走观音佛像已一年有余,寺院多次催要张某都拒绝归还。
张某也承认寺院的说法,但认为自供佛像以来家里一直平平安安,佛像不能随便拿走。“我起码还得供三年,我不同意寺院的诉讼请求。”
6月19日,法院判决张某将该瓷质观音佛像返还给天开寺。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7月16日,天开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执行法官白建永介绍,从尊重宗教信仰的角度考虑,希望能通过调解工作让张某主动将佛像送回寺院。目前,法院已经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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