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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租厂房装修3层办公楼 诈骗98家企业730万

来源:综合 作者:武汉晚报

  租下工业园的厂房 装修了3层办公楼 聘用了26名员工

  三男子诈骗98家企业730万元

  从商多年的被害人纷纷表示,没见过这么花心思的骗子

  本报记者万勤 实习生杨蔚 葛培娟

  胡桃木家具、真皮高档沙发、精致的绿植盆栽……武汉几十家公司老板来到江夏一家“武汉庭辉电器有限公司”的办公楼考察时,被眼前的华丽设施“迷了眼”,就算这家公司提出不付定金先拿货的“过分”要求时,他们也应了下来,心甘情愿地走进三个骗子精心做的“笼子”里,直到前来催账看到人去楼空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更有甚者,连公司的装修和摆设也是骗来的。这样“空手套白狼”的诈骗,不少从商多年的被害人都纷纷表示,从没见过。

  该团伙不仅在武汉骗了38家企业,还在苏州采用同样的方式骗了60家企业的520万元。

  记者昨天获悉,江夏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98家公司被骗、涉案金额达73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进行了判决,三个骗子被判了10年—12年的重刑。

  摸透商人心态

  制定“豪华”行骗方案

  去年4月份,黄某、何某、潘某凑了近10万元钱来到武汉。三人是广东省清远市的同乡,无业多年,个个都是诈骗老手。

  凭着多年的诈骗经验,他们早已摸透了生意人“眼见为实”的心态,一下车便为这场诈骗制定了一个“豪华”的方案:厂房要够新够靓、设施要够气派、文员要够热情、工人要够忙碌,只有这样供货商才会觉得他们有“实力”,才能放松警惕进“笼子”。

  制定好方案后,三人冒用他人名义“租下”位于江夏同心村黄金工业园的25号厂房,同时还看中了工业园里一栋3000平米的3层办公楼,面对每月4.38万元、一年52.56万元的房租。三人豪爽地称,他们是要长期租的,打算5年签一次租赁合同。

  他们的“大方”让房东最终答应先付2万元定金,余款在今年7月6日前支付即可,并且还特别关照他们7月5日前算装修期,不收租金。因此,三人将7月6日定为他们此次行骗的“截止日期”。

  随后,黄某用一张“林某”的身份证,通过一家中介公司,花1500元注册办理了一家名为“武汉庭辉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工商营业执照。黄某化名为“林某”任公司总经理、何某化名为“龚某”任公司副总、潘某化名“陆某”任公司业务经理。税务登记证号、机构代码、公司开票银行等一应俱全。

  3万元定金

  忽悠了15万元的装修

  空空的办公楼哪里骗得到人,于是他们又紧锣密鼓地开始了装修。

  “我们是先头部队,香港总公司会马上搬过来,到时候生意都给你做。”前来为他们装修的店家为了做“回头生意”,答应他们只付很少的定金先为其装修,余款等到7月6日结算。

  15万的高档家具只付了1万元的定金;1.3万元的窗帘只付了500元的定金;10台电脑、3台打印机、3台笔记本、3部IPAD、5859元的办公用品都是免费先用……大至办公桌椅小到电风扇,办公室的各类陈设和用品全部都是高档品牌。

  除此之外,三人还非常老到地为公司添置绿植盆景,提升公司的品位和档次。发财树、富贵竹、绿萝……所有的花卉绿植都是从花店租来的,凭着三人的“承诺”,花店老板不仅宽限了他们每月9000元的租金交付时间,还每周上门为他们精心养护这些花卉。

  三人觉得,光有装修还不足以彰显公司实力,于是在6月初,他们又在本地高薪招聘了26个员工。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公司开始开张行骗。

  华丽障眼法

  骗来数百万元的货

  三人对公司的定位是主营电器,因为电器配件在电器企业中需求量较大,骗来后容易脱手。他们发动手下的员工与江夏区生产铜芯电线、铜双头螺栓、ABS塑料颗粒和钛白粉等生产原料的企业联系,并热情欢迎这些老板带着样品来公司洽谈。

  名义上是谈生意,实则是请这些老板来看看公司的“实力”,给老板们留下好印象,方便让他们不出定金就拿货。三人靠着公司的“障眼法”和供货商签下合同,拿到一批又一批的货物,并承诺7月6日交款。如果碰到供货商不相信,他们就提出用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付钱,再将兑付时间拖到7月6日以后。这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稳住供货商,让他们先把货拉过来。所有的货到了仓库2小时以后,就会立马被转运到广州。

  到了7月6日,三人给每个员工发了500元钱,以厂里大型设备未到、天气炎热为由,给员工们放了假。当天下午,三人带上公司里所有的家电家具等家当迅速消失。直到7月8日,有供货商上门讨债,大家才发现这竟是一场骗局。

  不是新手是惯犯

  法院给予严厉判决

  江夏区人民法院查明,共38家企业在此案中被骗,涉案金额达210余万元。该团伙还在2006年,用同样的手法在苏州骗取了60家企业520多万元的财物。这两起诈骗案在此次作了并案审理。

  江夏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何某、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730多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决定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何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潘某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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