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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单方面公布遭中方拒绝协议案 韩媒:误导媒体

来源: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7月28日报道

  韩国《中央日报》7月28日发表题为《三菱单方面公开被中方拒绝的协议案,荒唐至极》的报道称,经确认,日本大企业三菱材料决定向二战中被强制征用的中国劳工道歉并支付赔偿金的报道只不过是未能获得中国劳动者同意而被废除的单方面方案而已。中国劳动者的诉讼代理团代表康健律师7月27日接受《中央日报》记者单独采访时如此说道。康健律师表示“我们的确一直在与三菱方面就法律协议进行协商,但目前的状态是未能取得任何进展,协商破裂”,“日本媒体报道的是当时被我方拒绝的方案,内容上没有一丝更改”。

  《中央日报》记者:请谈谈与三菱方面的协商过程。

  康健律师:“1943~1945年被三菱征用的劳工及遗属共40人向北京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根据集体诉讼制度的规定,判决效力适用于三菱征用的全部3700多名劳工。

  去年上半年三菱方面主动联系说通过协商解决,所以进行了几次协商。但他们提出的协议案远远未达到我们的要求,于是今年2月宣布中断协商。但现在却被媒体报道成像是达成了协议,令人困惑。”

  《中央日报》记者:问题在哪儿?

  康健律师:“看一下他们提出的协议文就知道。他们把自己称为使用者。在向我们出示的方案中写的是雇佣者,这次改成了使用者,但意思不都一样吗?与奴隶没有两样的强制征用怎么能写成劳资关系呢?三菱认为他们只是雇佣了日本政府送去的劳动者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强制征用的过程中不是主导者,是被动使用。这比之前日本法院判决称是在日本政府与企业的共同立案下达成的判决结果还要退步。我们一直要求承认事实关系,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道歉和赔偿。三菱从对事实关系的本质认识上就存在立场差异。”

  《中央日报》记者:在道歉和赔偿问题上也存在很大的立场差异吗?

  康健律师:“三菱以日本法院的判决为依据,声称不负有赔偿责任。(日本最高裁判所2007年判决称,承认日本企业进行了强制征用这一事实,但依据中日共同声明,日本企业不负有赔偿责任。韩国征用受害者提交的诉讼也得到了同样的判决结果。)因此,三菱有意向支付劳动者的钱也不是赔偿金。三菱表示,将以‘为日中日友好作贡献’的名义向每名劳工支付10万人民币(约1876万韩元)。对此,我们要求三菱承认具有法律效应的赔偿,并根据国际判例向每名劳工支付至少30万人民币。”

  《中央日报》记者:表明道歉意愿,这不算是取得进展吗?

  康健律师:“部分中国媒体一开始也刊登了表示欢迎的报道,但这是由于不太了解其间的协商进展过程而产生的误会。”

  《中央日报》记者:有报道称三菱拒绝向韩国劳动者道歉,对此您怎么看?

  康健律师:“我不太清楚发言的真正意图,所以不方便对此发表评论。但是如果三菱的意思是说,因为当时殖民地统治下的朝鲜人全都是日本国籍,因此不负有赔偿责任,那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就相当于是在否认侵略行为本身。殖民统治不就是侵略的结果吗?”

news.sohu.com false 参考消息 https://www.cankaoxiaoxi.com/world/20150728/867551.shtml report 1456 参考消息网7月28日报道韩国《中央日报》7月28日发表题为《三菱单方面公开被中方拒绝的协议案,荒唐至极》的报道称,经确认,日本大企业三菱材料决定向二战中被强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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