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漳州7月29日电 (真坚 满荣 林丽君)福建漳州一中年女子林某娜10年因扒窃被警方抓、放超10次,却屡教不改,近日再次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福建漳州市芗城区法院29日对外披露,今年40岁的林某娜系漳州龙文区人,自2006年以来便因盗窃不断而坐牢不止,扒窃是她的惯用手法,曾三次被判刑,二次被劳动教养,四次被行政拘留。
除此之外,2015年2月底,刚被结束行政拘留释放的林某娜,又于3月12日16时,窜至漳州市医院门诊大楼二楼取药窗口,盗取排队取药的马某裤子口袋中一个黑色皮包,得赃450元及一张医保卡。
2015年3月23日16时,林某娜再次窜至市医院门诊大楼二楼取药窗口,又扒走郑某裤子口袋中一部手机。
4月9日9时,林某娜又再次窜至漳州市医院门诊大楼二楼抽血室,又成功扒走林某放于衣服口袋中的一部手机(价值523元)。在林某娜扒窃过程中,因被监控拍摄到而在离开医院大门时被保安拦截而再次落网。
当日,林某娜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5月13日被逮捕。由于多年的历练,林某娜扒术水平很高,几乎都能成功扒到手。
为何总是屡教不改?林某娜称,“无所谓,已习惯坐牢,改不了”。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医院扒窃病人财物,数额计人民币278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林某娜属具有前科和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林某娜自愿认罪,赃款赃物已大部分追回归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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