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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松绑”境外机构投资行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黄斌

  实习记者 毕怡琳 北京报道

  央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后,迎来了官方解读。

  7月28日晚,央行就《通知》发布答记者问时称,对于外汇储备由财政部负责管理的国家,中国银行间市场无限制,“央行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均可入市”。

  《通知》第三条称,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应作为长期投资者,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合理需要开展交易。

  对此,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进行长期投资,其与境外央行类机构基于流动性管理需要,开展一些短线的投资和头寸调整并不矛盾,“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的投资需求,《通知》并没有禁止。”

  “此前中国央行通常需要境外央行有一个明确的投资计划,从境外央行实际行为来看,有一些是持有至到期做配置的,但有一部分是做交易的。对做交易的这部分,之前有些预设条件。比如,持仓量有额度限制,持仓期限则是偏长期的,通常是通过窗口指导进行,但现在都放开了。”民生证券研究院首席债券分析师李奇霖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此次《通知》的出台,对境外机构的投资行为是一次较大的“松绑”。

  此外,《通知》还表示,央行“将根据双方对等性原则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对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管理”。

  对此,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对等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中国央行对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预设条件。

  “从国际经验看,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各国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也都符合对等性原则和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我们欢迎各国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央行相关负责人称。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详见《银行间市场对外再扩容 未来3-5年他国外储有望流入3万亿》),《通知》大幅放开文件中三类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限制,对参与主体实施备案制,并取消额度限制,确定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同时,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投资品种大幅增加,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

  “我们预计,未来3-5年内,其他国家外汇储备对中国银行间市场的持有份额将达到5%,也就是大约3万亿元的规模。长期来看,未来大概会有10%的全球外汇储备投向人民币债券市场。” 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师刘立男日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外汇储备的流入,将刺激中长期人民币债券的需求。

  在政策的短期效果上,刘立男认为,该政策短期内影响有限,理由是目前境外投资主体已获得6000亿元额度,而实际已经批复的投资金额大约为60%,说明目前的额度水平并非境外投资机构的主要限制因素,而是因为“境外投资者需要花时间学习市场知识,以及与外储有关的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此外,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专家孙海波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央行此举意在“邀请”主权基金,相比银行间市场的发展,其“对人民币变为储备货币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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