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男子王儒良遭妻子“戴绿帽”而离婚,他记恨20年后,带枪奔波400公里追杀第三者;王不知对方的住址变更,见人就开枪,结果误杀陈姓男子。台湾“最高法院”认为杀错人无碍犯罪成立,仍依杀人罪判王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
王儒良(59岁)因元配婚外情而离婚,他20年后仍心怀怨怼,传简讯叫前妻给个交代,但对方否认亏欠。住在嘉义的王坐客运到台北,转搭客运赴宜兰,并将摩托车托运至宜兰火车站,方便他找第三者。
去年4月22日傍晚,王儒良骑摩托车到罗东镇某小学停放,再戴渔夫帽走路到陈姓男子家门前,他没发现门牌整编,误以为是第三者住处,见陈男天黑后返家,没问清楚就朝陈的腰腹轰两枪,陈送医不治。
王儒良否认杀人,他说虽与第三者有嫌隙,但不至杀人夺命。案发时被害人轿车大灯直射他,他双眼昏花、无法辨识;他问死者是否是第三者,对方没回头、态度傲慢,他拿枪靠近想吓唬人,枪支不慎走火。
一、二审法院调查,王儒良在特种部队服役3年,相当了解枪械;他专程从嘉义带枪到300、400公里外的宜兰连开两枪,有致人于死的犯意。
法官认为,王儒良误认陈姓男子是第三者而开枪,无碍杀人罪成立;合议庭审酌王儒良至少服刑25年才能假释,届时他已85岁、难享受人生乐趣,也可能老死监所,没有判死刑;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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