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淮安8月3日电(是钟寅、吴纪攀)俗语曰“伤筋动骨一百天”,江苏涟水县年近八旬的陈松梅老人躺医院里已经4个月了。3月27日早上,为了反映5年前其家遭遇违法强拆的房屋赔偿一事,她来到县政府门口示意一辆疑似县领导乘坐的车辆停下,被2名保安阻拦致其摔倒,造成两根肋骨骨折、左腿股骨颈骨折。
事发于3月27日8时20分许,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向县政府大门。陈松梅看到正是自己等待的那辆车,遂上前伸手示意让车停下。陈松梅回忆,此时两个保安冲上来,“一个拽我手,一个推我的胸口。他们力气大,我站不住,一下子就摔倒了。”她说,自己当时就站不起来了,最后是4个人把她抬到了门卫室长椅上休息。
而后,陈松梅家人赶来,报警求助,将她送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据医院诊断,陈松梅左侧股骨颈骨折,左侧第6、7肋骨骨折,左胸壁挫伤,左腕部挫伤。“因为肋骨骨折,刚住院时经常咳血。”陈松梅说,她置换了人工股骨头,现在处于康复期,走路还不能恢复正常。
陈松梅原住在涟水县城老汽车站西侧,拥有一幢三层九间楼房,2010年9月8日凌晨遭遇强拆。陈松梅称,强拆是趁她家中没人时进行的,室内物品都没有搬出来,尤其是其祖传的古董字画、金银首饰均一并损失,这也成为要求赔偿的最大争议所在。2013年3月,涟水县法院判决县住建局下属原涟水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强拆陈松梅家房屋的行为违法,同年淮安市中院维持原判。
据了解,陈松梅受伤住院后,当地警方协调有关方面先后垫付了8万元医药费,陈松梅自己也支付了1万多元,但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没了着落。记者从涟水县政府办公室保卫科了解到,因陈松梅是涟城镇居民,此前为其垫付医药费的是涟城镇政府。然而,涟城镇镇长张俊表示他并不知晓此事,至于为何停止支付陈松梅后续康复费用就更不清楚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认为,老人受伤是县政府保安职务行为造成的,因此治疗和康复费用应由涟水县政府支付;治疗费和相应赔偿的数额,则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来定。
针对保安的做法,涟水县政府办公室保卫科负责人解释,“当时情况比较紧急,老人冲到车前面会有危险,所以保安才会比较用力。这既是为老人的安全考虑,也是为了维护政府机关秩序。”他称,保安把老人从车前方架走后,只拽没推,拽的时候“松手快了”才导致老人摔倒。他坦承,保安行为确有不妥,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陈松梅对把她拽开是为安全考虑的说法并不认同。她表示,当她伸手示意停车后,轿车已经停下来,这时保安才上前阻拦,并不存在被撞风险,两个保安一个拽一个推,这才导致她摔倒。记者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情况与陈松梅所说一致,车辆确实已经停下,老人在保安拉扯推搡下没能站稳,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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