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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调查陷入迷雾 释永信被举报引发法律争议

来源:界面 作者:俞琴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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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因被举报私生活混乱和涉嫌侵吞少林寺资产而深陷舆论漩涡,尽管政府的宗教主管部门已经宣布介入展开调查,但是截至目前并未得出任何结果,这使得人们开始担心,有着白纸黑字证据的举报事件会不会再次不了了之。

  8月4日下午,界面新闻记者致电郑州市公安局,询问该局是否对“释正义”的相关举报材料介入调查,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仍在调查中,在上级宣传部还未作出指示的情况下,不方便向媒体透露情况。但是,该局并未透露,这次调查是由警方牵头还是由宗教主管部门负责。

  而在7月30日,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已经公开表示,对近日网上涉及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少林寺方丈永信法师的有关报道,国宗局高度关注,已要求河南省宗教事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了解核实情况。

  登封市宗教局也宝石,针对近日网上对少林寺法师释永信的有关情况报道,按照国家宗教局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将迅速核实情况,尽早查明真相,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此次举报事件自从7月25日开始,一周多时间过去,除了宗教局已经介入以外,警方甚至迟迟未曾透露是否已经立案。官方的模糊态度也导致事件发展陷入混沌之中,难以厘清。

  对此,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8月3日公开发表了一篇题为《“释正义”伤害的不仅仅是释永信与少林寺》的文章表示,多日来“各执一词”的状况是不正常的。在少林寺报案后,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应该介入,核查报案和举报是否属实后迅速立案分别作出处理。如发现属于诽谤,应该对“释正义”采取强制措施;如“释正义”举报属实,对其中不属公嵩山少林寺方管辖的问题应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王才亮认为,对这样的持续以“举报”为名泄露公安机关的办案机密和公民的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登封市公安局不立案,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等法律规定的。

  王才亮甚至猜测,目前的情况说明,“释正义”如非捏造,则背后有着至少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否则,不可能获取如此深度的个人户口登记信息。

  在律师看来,“这场举报已经突破了法律底线,其伤害的已不仅仅是释永信与少林寺。”王才亮认为,“释正义”以“实名举报”吸引人们关注,其实至今仍是匿名。他在第一次公开举报资料后,就选择有针对性的联系部分媒体持续发布举报信息,这种举报方式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尤其是对被举报人可能构成犯罪或名誉侵权乃至诬陷的部分就将相关媒体拖入共同违法的境地。

  王才亮还指出,“释正义”首次公布释永信户籍信息显示为阜阳市公安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这种公民信息属于公安机关应当保密的个人信息,有关公安部门应该追究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可以对比的案例是,此前据媒体报道,江苏省如皋市某女警的女儿泄露了两位艺人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信息。7月14日,针对此事,如皋市公安局通过微博通报,涉事女警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中队负责人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更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还不知道泄密的人还能走多远?他手上还拿到了多少?”王才亮对界面新闻表示。

  不过王才亮律师的担忧并未获得法学专家的认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洪道德告诉界面新闻,“释正义”网上举报的内容,不论户籍资料,还是若干年前一宗别人涉嫌犯罪的公安问话笔录,只要真实,一不构成泄密,二不构成诽谤。但“释正义”可能涉嫌侵犯了释永信的隐私权,这种情况下,释永信可以对“释正义”提起民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释正义”披露的女方笔录包含了大量两性关系相关的内容。笔录中,刘某某称她和释永信是情人关系,两人共发生过一二十次关系。还称释永信以许诺帮忙处理佛像事宜,告诉她“只要跟了他,什么都让她用最好的。”

  洪道德指出,如果“笔录”本身系非法捏造,“释正义”将涉嫌诽谤释永信。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实际上,即便笔录在形式上是真实的,也还存在其内容可能不实的情况。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指出,笔录在证据上的性质上,属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犯罪嫌疑人供述,因此,即使其在形式上为真,但其内容的真实性并无保证,只有经过法院审理才能确证,将这种带有一定虚假性风险、原本只面向司法人员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公之于众,如果最后经确证内容不实的,情况严重的话,“释正义”将涉嫌诽谤罪。

  在这场明显是经过精心准备的举报事件中,其实“释正义”被外界质疑的主要是其从未透露,是从何种渠道获得个人户籍信息和警方讯问笔录的。而在达到阻挠释永信出访泰国的目的后,“释正义”近两日开蛰伏,人们不清楚是他已经鸣金收兵还是等待时机曝出更猛的料。

  《新京报》8月4日发表评论指出,这次“举报门”已经闹了将近一周了,公众没有看到真相,这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评论指出,举报释永信不仅涉及佛门教规,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应该通过司法渠道正式解决。

  评论认为,如果释永信构成违法犯罪,则应该由司法机关查清、认定;如果举报者“释正义”故意诽谤,乃至涉及泄露司法秘密的问题,也应该由司法机关来认定。总之,要走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举报内容属实,那么少林寺将按照自己的清规对释永信作出处罚,最严重的情况是开除。另一方面,如涉及侵犯少林寺资产方面的情况,警方应以此为线索,介入调查,追求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王才亮也对界面新闻表示。

  此前台湾昭慧法师已经公开表示,万一不幸举报是真实的,我认为佛教界也要勇敢面对,同时应该建立内部可以公正处理的机制,这才是真正的佛陀的精神。

  《人民日报》8月4日的评论也指出,我们需要多一些耐心,相关机构、部门的调查也需要方法更加科学、信息更加透明、立场更加公正。由谁组织调查团,如何进行相关取证,发现问题如何处理,没有问题如何应对,都不仅是技术问题、细节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全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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