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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纪委干部“举报”副市长案开庭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有媒体报道“连云港市纪委干部举报副市长被诉诽谤”,称连云港市纪委干部何福康授意表弟等人发布“检举”副市长曹永林、市纪委副书记王铁军涉嫌“腐败”的网帖。

  何福康和其两个表弟戴志领、戴志保因涉嫌诽谤罪,其小妹何某艳因涉嫌窝藏罪,被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该案于8月4日在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开庭,庭审持续了一天,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澎湃新闻从海州区法院获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指示两表弟在外地发帖“爆料”

  何福康在“出事”前担任连云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检方指控称,2014年6月12日,何福康“为达到其个人目的”,指使表弟戴志领、戴志保到外地,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在互联网百度邳州吧首发了标题为《原南京市白下区好色区长曹某某风流二三事》不实网贴,诽谤连云港市副市长曹某某。

  该帖发布后,在短时间内被另外17家论坛或网站转载,累计点击率达5240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方还指控,2014年6月23日,何福康“为达到其个人目的”,指使戴志领、戴志保到外地,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在互联网天涯社区首发了题为《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王某某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提拔情妇》不实网帖,诽谤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王某某利用职权,妨害纪委案件办理,充当连云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王某某等人“保护伞”;违规提拔情妇;利用其母亲去世之机,大肆收受礼金。

  该帖发布后,在短时间内被另27家论坛或网站转载,累计点击率5346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方认为,何福康、戴志领、戴志保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

  除此之外,检方还指控何福康妹妹何某艳涉嫌窝藏罪。

  检方称,2014年6月下旬至2014年10月份期间,何某艳在“明知戴志领、戴志保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在湖北武汉市、湖南邵东县等地,为戴志领、戴志保租房、开宾馆等提供隐蔽处所,并提供资金帮助逃匿,躲避公安机关抓捕。

  透露“举报”市领导的动机

  何福康的辩护律师对澎湃新闻称,他在庭上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该案证据不足、程序不当。

  何福康的辩护律师认为:一,这桩诽谤案应该是自诉案件,而非公诉案件,没有证据表明该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二,曹永林、王铁军是省管干部,网帖举报内容是属实还是诽谤,应由上级部门调查认定。

  辩护律师转述了何福康言论称,何福康在庭上作了无罪辩解,承认有发帖的行为,但认为这是“举报”行为,而不是“诽谤犯罪”。何福康在法庭上说,他举报的内容,有些是多方求证过的,有些则是道听途说的。

  何福康还在法庭上称,他是因为看不惯一些领导的行为,认为影响连云港的发展,遂发帖。对此,检方做了回应。检方宣读了何福康此前的供述,其称,2013年,他本来有望从正科级职务提拔为副处级,但刚开始就没通过。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王铁军对他说,有网帖反映他的经济、作风问题,影响不好,不适宜提拔。他听说连云港常务副市长曹永林也曾作过类似表态。

  何福康说,网帖一事,让他和妻子的婚姻破裂。于是,何福康对王铁军、曹永林产生意见,“想搜集和撰写材料,整一整他们,让他们不好受”。

  该案庭审当天,连云港常务副市长曹永林、市纪委副书记王铁军没有出庭。检方也宣读了两人的笔录,曹永林称,举报他的帖文内容全部为假,王铁军亦称举报他的网帖内容并不真实。

  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何福康的辩护律师对澎湃新闻说,法院对于此案比较慎重,充分保障了辩护权,希望有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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