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李福持碎玻璃向执法人员挥舞。(视频截图)
昨天,李福在法庭上听候审判。(视频截图)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黑摩的司机暴力抗法,持碎玻璃扎伤三名城管。昨天,黑摩的司机李福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方起诉称,今年5月6日16时许,在房山区西潞南大街海逸半岛小区路口,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西潞执法队工作人员查处黑摩的非法运营。此时,李福载客至此,城管执法人员要求其停车检查。李福拒绝配合工作,驾驶黑摩的强行逃跑,后被执法人员截停。李福用改锥、水杯将摩的玻璃砸碎,持碎玻璃向执法人员乱挥,致执法人员陈伟龙、潘愉、何泰受轻微伤。后城管局执法人员将李福控制并报警。
对于检方的指控,李福表示属实并认罪。“我之前曾因开黑摩的被处罚,这次怕被扣车,就没有服从执法。”李福承认,他还拿碎玻璃挥舞防止城管靠近。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李福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房山城管局宣教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李福当时配合执法仅会被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车辆,而暴力抗法到一定程度就构成刑事犯罪。
据房山法院统计,2009年以后,房山区妨害公务案件呈上升趋势,每年平均增长5%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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