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境内,野生动物侵民事件呈增多趋势。前不久,央视《新闻直播间》就曾报道贵州沿河人猴争食,保护区黑叶猴频访农家偷窃玉米、花生、鸡蛋等食物。另据贵阳黔灵山公园有关负责人介绍称,该公园猕猴伤人事件每年都有发生,最多时一年高达1500起,公园为此每年付出的赔偿费上百万元。
黔灵山有猴是风景,但猴满为患大煞风景。尤其是猕猴时常袭击游客的暴力行为,更是对游客健康与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造成猴子伤人现象的原因不外有二:一方面是部分游客喜欢拿食物逗猴子的习惯“惯”出来的。当游客不主动给予时,猴子便公然袭客抢夺;同时,更重要是由其生存条件“逼”出来。由于猴子数量激增,超过其生态承载能力,山顶植物破坏,缺乏食物来源,猴子只得下山“抢劫”。
诚然,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疏导分流的办法,对于一些动物园和自然景区,免费或低偿赠送猕猴。不过,这种分流必须受到严格限制。毕竟,任何一种物种的区域分布,都遵循着自然规律。人为将猴子分流到其他地方,很可能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衍生出新的问题。因此,猴灾更多应立足于当地实际予以解决。
应该看到,猴子成灾是生态环境改善的一种体现,但这种改善是失衡的。恰恰是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狮子、老虎、狼等减少,导致猴子在失去天敌的情况下大量繁殖。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生态压力必须依靠生态平衡,通过野外放养等方法尽快修复其生物链条,让猴灾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下逐渐得到解决。
生态恢复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眼下而言,适当捕猎不失为缓解猴患的有效办法。实际上,对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获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捕猎是可以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例如,为了治理野猪之乱,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每年10月至11月都要部署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
我们保护动物的理由,一是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类不愿虐待甚至灭绝来自自然界的“稀客”;二是物种稀缺,人类不愿“孤独”于世,希望其繁衍生存,与人和谐相处。但如果某一物种毫无节制地数量剧增,势必会造成局部生态失衡,甚至给公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危害,进而影响一方社会稳定,那么这种物种就会沦为人类的敌人。
笔者认为,保护野生动物也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容忍动物危及人类生存行为,也是对人权尊严的漠视,更背离了动物保护的初衷。对野生动物要科学管理,恩威并施,通过人为手段适当加以管控,既让其能够繁衍生息,又要防止其物满为患,这也是对整个野生动物群体更好的“统筹”保护。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