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是反腐败斗争的利剑。
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近日,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这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把巡视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加以把握,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巡视。
这是规范巡视工作的制度笼子——立足巡视实践,解决突出问题,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阐明了新时期巡视工作的原则定位、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范围内容和方式权限。
贯彻中央精神,体现时代要求
——修订《条例》是巡视工作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旗帜鲜明、领导有力。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10次发表与巡视有关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确立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与时俱进、探索实践。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发现问题的能力越来越强,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顺党心、合民意。
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巡视工作的地位、作用越来越强化。中央和各省(区、市)创造和积累了一些有效经验和做法,有的需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与此同时,影响和制约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须通过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解决巡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
修订《条例》时不我待。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3年中央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便明确指出,要抓紧修订《条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多次对修订《条例》提出明确要求,并先后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2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修订工作。
根据中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法规室、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成立《条例》修订组,自2013年10月起启动修订工作。
责任在心,使命在肩。在一次次深入调研中,在一项项实践创新中,《条例》修订的基本脉络逐渐清晰——
巡视必须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巡视必须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巡视必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
这一系列重要认识,直指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
——一项项具体的创新举措,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过程中不断找到答案
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修订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力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2014年,中央巡视办先后组成10个小组,分赴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修订《条例》展开深入调研。同时,召开《条例》修订工作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讨论、研究、修改;再讨论、再研究、再修改……在深入调研中把握方向,在反复修改中日趋完善。
2014年11月,王岐山主持召开修订《条例》座谈会,听取5位省委书记修改意见。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乐际,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洪祝也分别召开修订《条例》座谈会,听取有关地区和单位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意见建议。三个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28条。
一条条认真研究,一项项仔细推敲。《条例》修订是反复锤炼、不断升华的过程——从重大调整到遣词造句,无不经过字斟句酌、细致打磨,力求精益求精。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修订工作倒排时间进度,逐项明确工作时间表。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2014年12月,中央巡视办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单位党组(党委)、各中央巡视组。不久,271条意见建议从全国各地汇集到北京。
涓涓细流,汇聚成河。
一项项具体的创新举措,正是在这样深入调研、广纳良策的过程中不断找到答案。
2015年4月,王岐山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修订稿。会议决定,根据审议情况对《条例》修订稿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报中央审议。
从暮春到初夏,万木葱茏,生机盎然。
6月11日,中南海,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散发着墨香的《条例》送审稿摆在了每一位常委同志面前。习近平总书记和政治局常委会其他同志提出了重要意见。
这份最终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的《条例》共有7章42条,充分吸收了关注度高、对巡视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巡视工作一系列实践和理论重大创新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吸纳实践成果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未来、立足当前、立行立改,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
巡视是给党的肌体作“体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剑指问题。
修订《条例》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事关巡视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针对巡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不是先急于搞文件、定制度、修《条例》,而是着眼未来、立足当前、立行立改,不断探索实践、积累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开展了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省区市和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巡视强度、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丰富的巡视实践为理论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到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再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清晰。
从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到明确省(区、市)巡视办为党委工作部门,再到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巡视工作的领导体制更趋完善。
从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到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再到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巡视工作的范围内容更加明确。
从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到巡视组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再到巡视期间可移交被巡视党组织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
……
“遵循党章、与时俱进、突出重点、必要可行”,这是修订《条例》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修订《条例》不贪大求全、不面面俱到,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写入《条例》的内容都能够得到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也没有终极版、只有进行时。
这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个强音符。
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起点,巡视工作必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钟巡 记者 王少伟)
作者:钟巡 王少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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