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2日深夜之前,63岁的天津港上空,闪耀着一个又一个光环。那个深夜里,一朵“蘑菇云”在巨响中升起,无数光环一时间黯然失色。
自1952年重新开港至今,尤其是在过去的14年中,天津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吞吐量排名全球第四,成为天津乃至整个渤海湾的宠儿。
跑得太快,难免摔跤。爆炸中心的巨大深坑,以及方圆1公里范围内的破碎玻璃,让人不得不承认,天津港的隐忧,已然变成无情的现实。在今天京津冀走向一体化的道路上,天津港又将何去何从?
一味求快,出事是必然
在“8·12”大爆炸之前,天津港的档案上只有“荣誉”二字。一位在天津媒体工作了20多年的媒体记者说,在他的记忆中,天津港过去几乎就没有出过负面新闻。
根据公开报道,2014年,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400万标准箱,连续三年跻身全球十大集装箱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5.4亿吨,全球排名第四。天津港的负责人在2015年初公开表示,“发展表明天津港在由大向强‘靠航。
相比之下,变强比变大更难,“靠航”并不顺利。变大之后的天津港,一些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在爆炸发生之后,新闻晨报 (微博)记者试图检索天津港内部的规划图,但无论是在天津港集团的官网,还是滨海新区政府的官网上,都没能查到。
天津港内一位希望匿名的货运代理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不是查不到,而是没有。“缺乏统一规划,使得中转储存危险化工品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建在距离居民区仅有数百米的港区,而不是在地广人稀的临港和南疆港区。”
“一味地求快,天津港出事只是时间问题。出事是必然的,在哪里出、什么时候出、后果多严重,这些是偶然的。”天津市一从事化工试剂生产的民营公司老板董树生(化名)这样告诉晨报记者。
和整个港口一样,发生爆炸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其快速发展和风险的积聚同样形成正比。
在爆炸发生之后,瑞海的危化品经营资质曾饱受质疑。在8月14日召开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称,瑞海公司拥有多种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并且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评手续。
工商资料显示,瑞海在2012年11月成立之初,只从事“危化品除外”的装卸、仓储业务;2014年5月,危化品也纳入其业务范围。
“给瑞海公司做安评的第三方机构,本身没有问题。”董树生说,比如氰化钠,瑞海申报的是10吨,按照这个量,是没有问题的。但瑞海自行突破了10吨的上限,甚至达到数百吨的量,这就违规了。
化工专家、沈阳化工大学教授李庆禄昨天下午告诉记者,企业更改经营项目和规模,必须重新申请环评和安评。
“这个板子不能打在安评机构的身上,担责的应该是企业和安监部门。”董树生透露,危化品的中转和仓储,危险等级越高、数量越大,收费就越贵。很多物流公司在做安评时,都低报危险等级和数量,但实际业务中,却做高危险级、数量大得多的危化品,就为了赚更多的钱。从10吨猛增到700吨,海关都有数据,安监部门怎么可能不知道呢?“瑞海就是这么干的。小到公司,大到港区,都这么干,能不出事吗?”
市管国企架子和央企一样大
在天津港大爆炸发生到昨天的4天内,未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高层公开出来应对。在前五次新闻发布会上露面的,都是天津市安监、环保、消防以及滨海新区政府的一把手。
熟知天津港发展历史的天津资深媒体人牛星(化名)透露说,天津港实际上有两个“婆婆”。在行政功能上,天津港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但在港口业务上,天津港归交通部管理;另外,在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由交通部委托天津市安监局管理。“看似很清晰,但实际上地方安监局对天津港的安全监管很弱。”
爆炸后召开的两次新闻发布会上,也隐隐透出天津港和天津“婆婆”之间的微妙关系。
在8月14日上午10点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周天在介绍当晚救火处置时表示,市消防总队第二批人员刚抵达就爆炸,之前由天津市港区公安局消防队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方法不清楚。
在此后的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关于天津港消防支队的提问,天津市相关领导也多次表示“不清楚”、“不掌握”。这样的回答,一度引发媒体广泛地质疑。
牛星认为,天津港区的消防支队,不归天津公安消防管辖,周天最初表示“不清楚”,那是因为他真不掌握相关信息。
新闻发布会上关于瑞海安评报告的回答,同样证实天津港有两个“婆婆”。在同一场新闻发布会中,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关于瑞海公司的安评信息公开问题,将与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并征求其同意。
第二天上午,高怀友再次表示,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由交通部发放。
“尽管非典之后,天津港的安全、环境、卫生,都是按属地管理,但地方政府对天津港的实际控制力很弱,人事权也没有,实际上管不了。”牛星说,滨海新区一副区长曾向他抱怨,自己曾协调将开发区和天津港内的污水管道合并,最后因天津港不配合而作罢。“名义上,天津港是市管国企,但实际上架子跟央企一样大。”
对于天津港安全生产的监管,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赵劲松昨天下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安监总局是全国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部门,不应该因为部门划分产生空白点和盲区。交通部的业务管理不能替代安监总局的监督管理,这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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