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2015年8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今年3月17日,上海市监察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戴海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4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戴海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戴海波,1962年7月生,江苏靖江人。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少工委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上海自由贸易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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