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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铁抢手机男子被判一年 作案前看视频学习

来源:综合 作者:云南网

袁某在法庭上表示悔意 


  在网上看到地铁车厢内抢劫手机的视频后,32岁的他便如法炮制,抢劫了一名地铁女乘客的一部手机。接下来发生的离奇情节,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而他抢劫手机的目的,竟然是为了能够借此与受害者“认识下”并“交个朋友”……觉得这些情节有点眼熟吧,对,他就是昆明首例地铁抢夺案的被告袁某(晚报曾报道过此案,详见5月7日A2/03版)。昨日上午,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抢夺罪当庭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庭审中,袁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责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对不起被害人和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的父母,请求法庭给其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

  第一次抢劫

  他制造了昆明首例地铁抢夺案

  今年32岁的袁某,曲靖罗平人,多年来一直四处漂泊,没有稳定收入,连个女朋友也没交上。“对象”问题,一直成为家人和他心中的疙瘩。

  4月15日,刚到昆明没几天,袁某在找工作时,手机被人骗走。手机被骗,找工作没有联系方式,自己身上又没钱买手机,咋办呢?袁某非常恼火,于是就想到抢一部手机来用用。为此,他还专门到网吧,上网查询了有关抢劫作案的视频。他连看了好多遍视频,发现在地铁关门前两秒是抢夺手机的最佳时机。案发前,他还多次来到地铁站观察地形,并到车厢内踩点并掌握了地铁车厢开启和关门的时间。

  4月18日下午,袁某身穿黑色西服,还特意戴着墨镜口罩,将自己伪装了一番。地铁监控显示,下午6点35分,袁某从地铁福德路站上车,刚上地铁,他就锁定了离门口最近、正在玩手机的万女士。下午6点41分,地铁到达白云路站,部分乘客下车,就在门要关闭的瞬间,袁某一把抢过万女士手里的手机,下车就跑。“啊!我的手机……”等万女士反应过来,地铁已经开出了很远。袁某抢到手机后,很快离开了白云路站。地铁很快到达下一站,万女士走出车厢,才向站点执勤的民警求助。

  接下来,袁某竟然告诉万女士,希望和她“认识下”、“交个朋友”,还加了万女士的微信,为了拿回存了很多信息的手机,万女士勉强跟他周旋。最后,袁某为了表达“交朋友”的诚意,当天就来到交三桥附近,将手机交给拓东派出所一警务亭值班人员,万女士领回了自己的手机。

  第二次抢劫

  抢了苹果6plus后他被警方锁定

  手机归还了,万女士删除了袁某不再理他,袁某便将心思转移到“再搞一部手机”上,想在地铁上故技重施。4月20日下午5点24分,袁某再次出现在地铁二号线上,仍然穿着上次抢夺手机时穿的黑色衣服,这次他的目标是也在玩手机的黄女士。当地铁到达金星站正要关门之际,袁某又一次迅速抢过黄女士的手机后立即下车。这时,被抢黄女士和旁边两人也赶紧站起来,但是门已经关闭。黄女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抢手机的人远离自己的视线。

  这次袁某抢到一部“苹果6plus”手机,而这部手机是黄女士几天前花5000多元钱刚买的。随后,袁某心满意足地回到曲靖罗平老家。地铁监控拍下了袁某抢劫的过程。民警对比发现,两起案件均为同一男子所为。虽然抢了“豪华”手机,但怕犯罪事情败露,袁某一直不敢用。经过半个月的侦查,轨道警方已经通过车厢内及地铁站内外的视频监控将袁某的身份锁定。5月5日17点20分,袁某在曲靖罗平的一网吧内被轨道警方抓获,并在他住处缴获了黄女士的手机。

  面对警方的讯问,袁某说,对于他想和受害人做朋友的事,其称自己已经32岁了,但仍然没有女朋友,所以才想着能多交个朋友也是好事。将抢来的手机还回去后,与万女士交朋友也没有成功,生气之余,加之自己又没手机,就动了再抢一部的念头。

  袁某被民警抓获后,随后被昆明轨道警方依法刑拘。袁某向警方供述,他是上网看到省外地铁内抢夺手机的视频后,才如法炮制在地铁内伺机作案的。

  春城晚报 记者 夏体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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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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