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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总裁等11人被立案 1人涉嫌滥用职权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目前,包括7名厅级官员在内的11名责任人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名责任人中,10名涉嫌玩忽职守罪,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

  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专案组还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包括郑庆跃、武岱等11名责任人被立案调查。另据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8月14日以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下一步,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被立案的官员都是哪些人

  27日,高怀友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高怀友1972年出生,籍贯四川,九三学社社员,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14年起任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监督管理三处(行政审批处)、规划与科技处。

  在8月14日天津方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高怀友表示,瑞海公司取得安评等相关审批,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仓库已取得危险品周转资格,但他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并征求其意见后,才能回答安评信息何时公开的问题。

  同时被立案的还有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他拥有正高级规划师职称,其之前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他们是在参考了消防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核意见书后,才向瑞海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27日最高检通报,专案组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王金文是11人中唯一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的。此前瑞海国际持股人董社轩对新华社记者称:“当时做安评时,第一家安评公司说距离居民楼太近,不符合规定,安评做不下来。后来于学伟说别管了,他来弄,后来又换了家安评公司,结果就弄下来了。”

  最高检公布的11名被立案责任人中,还出现了郑树国的名字,其职务为天津港集团公司安监部副部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在中滨海盛(为瑞海做安全评估的公司)公布的《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中,通过该安评报告的专家组组长签名即为“郑树国”。安评报告显示,瑞海国际在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报告中先后共64个问题,但其中并不涉及与居民区的距离,且最终那些问题都整改了。

  郑树国曾是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成员之一。而本次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的王金文,曾任交通部原水运司港口管理处处长、水运局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检查组组长等职务。

  另有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郑庆跃被立案。直到第9次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郑庆跃才露面。他在发布会上称,天津港集团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于2004年6月由原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天津港集体同瑞海国际物流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

  当被问到危险品的监管问题时,郑庆跃表示:“如果天津港无论是集团或个人有问题,我们会承担相应责任,也会接受处罚。”

  发布

  遇难人数上升至145人

  27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进入第16天。记者从事故现场新闻中心得到消息,截至8月27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145人,已确认身份14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7人,民警9人,其他人员48人。目前,尚有失联人员28人。

  记者了解到,27日位于爆炸核心区水坑南侧的原汽车存放区内的积水废水已经基本抽干。该停车场区域面积约3万平方米,爆炸事故发生后,曾有4000-5000吨的积水。

  被立案侦查的11名官员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武岱(正厅级)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冯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

  高怀友(副厅级)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春波

  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立明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鹏(副厅级)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

  郑庆跃(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李洪峰(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郑树国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

  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王金文(副厅级)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

  评论

  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

  得到应有惩处

  近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责任人严肃追责、依法严惩,这是对逝去的鲜活生命的告慰,也是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唯有依法严肃查处、深刻汲取教训、扎实做好工作,才能防止悲剧重演。

  从企业经营许可到“环评”、“安评”报告,从居民安全距离到基本仓储条件,企业靠着与一些公职人员的“关系”通过审批,进而投产运营,这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的漠视和践踏。发生在天津港的爆炸事故,用惨痛的后果表明,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仍有漏洞,隐患甚多,需切实解决。

  此类事故并非偶然,也绝非首次,代价极其惨重,教训极其深刻。昆山工厂大爆炸、青岛输油管道大爆炸、安徽马鞍山大爆炸……近年频发的事故表明,审批走过场、监管走形式、执行不到位等等,往往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渎职者必须担责,制度法律红线不容挑战。只有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使权力不被滥用、不再任性,才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组文/新华社 本报记者 孙静 见习记者 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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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4) 原标题:天津港总裁等11人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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