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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广州档案费收支情况 12区仅3区详细答复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市民想知档案费收支情况 一句“没现成数据”解释一切?

  记者向广州十二区相关部门咨询档案费相关数据,近三个月仅获三区详细答复;

  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建议监察、审计部门对“糊涂账”进行专项审计

  去年底,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不过,新快报记者暗访广州各区人才市场,发现不少人才市场收费存在不规范行为,比如不执行价格公示、消费者缺乏选择自主权等(详见今年4月22日A10版报道)。为此,新快报记者在今年6月初就档案费收取以及档案保管成本等问题向各区职能部门发函要求采访,仅获得从化区回复。6月中旬,新快报记者转而向其他十一个区申请信息公开,除白云、天河、增城三区仍未回复外,其余八区均已经做出相关回应—萝岗黄埔两区详细列出了管理成本数据,花都区、番禺区并无回复数据,另外四区回复了部分数据。

  记者发函要求采访 仅一区回应

  今年4月份,新快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去年底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但这项政策在广州并没有得到落实,“人才市场还在收费,一分钱都没降!”新快报记者暗访广州各人才市场,发现名义上档案保管费不再收了,实际上则以“服务费”、“代理费”等名义收费。

  为此,新快报记者在6月初向当时的广州市十二区相关职能部门发函要求采访,希望了解各区近年来档案费收取及档案维护、管理和服务成本支出情况。不过十二区中只有从化区作出回应,其余各区均未回复相关数据。

  以荔湾区为例,荔湾区人社局回复称:“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所有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来函要求提供收费和支出数据,荔湾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目前没有现成数据,需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此项统计工作。”

  申请信息公开 仍有三区未回复

  在这种情况下,新快报记者从6月中下旬开始,相继向除从化以外的十一区相关职能部门申请信息公开。随后,黄埔区、萝岗区分别在7月7日和8日对记者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回复,两区的回复也是所有回复之中内容最为详细的,其中包括了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各项费用收取情况,现存档案数量以及档案管理、维护和服务成本(详见图表)。

  根据各区回复提供的信息,新快报记者整理出各区档案管理收费统计以及成本统计,发现收费和成本数据均齐全的只有黄埔区与萝岗区。其中,黄埔区2014年收取人事代理整体服务费194770元,保存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费191735元,合计386505元;而2014年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员支出,档案转递、防护,水电等支出合计约14万元。不过,黄埔区人才办同时指出,档案维护、管理和服务成本支出无法单列,所以总支出成本应该高于14万元。

  萝岗区2012年至2014年共计收取人事档案及档案保管费1043320元,平均一年收取347773元;而萝岗区2014年档案管理、维护和服务成本44万元。不过,萝岗区却并没有回复人事代理整体服务收费情况,所以收支情况亦难以精确统计。

  此外,南沙、海珠、越秀、荔湾四区仅回复了各区保存人事档案的数量,分别为4305份、2.26万份、6394份和8011份;越秀区、南沙区和番禺区回复称,关于成本方面建议记者自行查阅该区人社局的年度预算决算报告。而记者分别于6月17日、6月18日、7月24日向白云区、增城区、天河区申请信息公开,至今仍没有获得回复,已经远远超出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关于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规定。

  “无现成数据”就能不公开信息?

  在新快报记者向各区申请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荔湾区和海珠区以“相关数据不是现成数据”为由没有回复。

  新快报记者于6月15日向荔湾区人社局及财政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求提供近年来档案费相关数据。在15个工作日内,两个部门给予记者的答复皆是“无现成数据信息”。荔湾区人社局回复称:“经核查,没有所申请公开的收费与支出的现成数据信息。”财政局答复称:“经核查,我局无荔湾区档案服务收费及档案维护管理和服务成本支出的现成信息。”

  荔湾区财政局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该局只有人才办每年收入入库数,没有细化数据,对于支出也无法掌握。这位负责人称,记者所询问的数据需大量人手进行统计,不在工作计划中,何况也没有足够人手进行统计。该局表示,具体数据还是由区人社局掌握。而记者再次向人社局提出统计申请,截至8月28日,该局回复仍是“没有现成数据”。

  海珠区人社局则解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第三条第三款也有“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的规定。而经审核,新快报记者申请公开的收支数据并不是现有的,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

  声音

  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不能让档案管理费借尸还魂

  对于“记者申请公开档案费收取及档案维护、管理和服务成本支出数据而有些区称没有现成数据”一事,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直指这说不过去。

  他说:“收支肯定有数据、有账目,这是财务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就真的变成糊涂账了。”他建议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时对档案保管费或变相收取的“服务费”、“代理费”进行专项审计,物价部门也要进行执法检查。“我们不能把档案管理费变成不明不白的‘社会抚养费’,不能让国家明令取消的档案管理费借尸还魂。”

  律师周玉忠:“难道他们不用做账的吗”

  对于相关部门以“无现成数据”为由不予公开档案费相关数据一事,新快报广州区域发展与公共事务研究院专家、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玉忠质疑:“难道他们不用做账的吗?”

  周玉忠引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他说,人事代理费,档案维护、管理和服务成本支出情况等,是人才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日常工作中必须统计的基本内容。往年的上述财务信息早已形成并固定,完全属于上述法律条款所称的政府信息。该信息并不因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需专门另行制作,人才管理机构因财务管理混乱而不具备上述信息的,涉嫌失职亦应问责。

  知多D

  人事代理分为整体服务和单项服务 消费者可自由选择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现行人事代理费收费标准为380元/年,依据是《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根据上述两份文件,人事代理分为整体服务和15项单项服务,消费者可自由选择整体服务或者单项服务中的若干项服务。

  广州市发改委此前在回复新快报采访函时称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广东省发改委则表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要求,人才市场收费日常监管由各市价格部门负责。关于人事代理费收费中存在不可以选择单项服务或多项服务情况,各市价格部门应引导委托人结合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选择整体服务或单项服务,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强制推行整体服务或捆绑服务并收费。同时,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督促收费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统筹:新快报记者 廖颖谊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应华 卢佳 张若然 谢源源 邓毅富 方阳麟 实习生 曾少红 制图:廖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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