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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官打人”事件2名涉事者均遭停职 纪委调查

来源:澎湃

  曾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的浙江金华市“法官打人”事件有最新进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9月4日从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获悉,婺城区委召开书记专题会决定:区纪委对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徐乘胜予以党纪立案,对其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区法院对法官胡胜克予以党纪立案,对其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待公安机关作出矛盾冲突的调查结论后再作处理。

  2015年9月2日下午,金华中院已将该事件作为一起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案件的典型事例向社会公布。通报显示,干预人徐乘胜,男,系金华市婺城区供销社委书记、主任;被干预人胡胜克,金华婺城法院相关案件承办法官。金华中院认为,徐乘胜的行为已经构成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本院根据《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规定》首次向省高院、市委政法委报告一起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案件的典型事例,并向婺城区委、区政法委进行了通报。

  此前8月28日,金华市婺城法院曾通报“法官打人”事件的经过。

  2014年7月,婺城法院受理了(2014)金婺商初字第1321号原告施荣昌与被告施伟平、王秀玉、杜月元、第三人何建宾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徐某系被告施伟平丈夫。该案在一审庭审期间,徐某多次找承办法官胡某说情,并威胁咒骂。2015年3月,金华中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通报称,2015年5月11日下午5时许,徐某通过法院保安打电话给胡某,要求予以接待。胡某在一审审理期间已接待徐某十余次,因徐不是案件当事人,且二审已维持原判,即表示不方便接待。徐某在电话中称“如果不接待,就到你胡某家里去。”因担心家人受到惊扰,胡某又在办公室里接待了徐某。

  接待持续约半个小时,期间徐某以“你出去怎么死都不知道”、“我保证肯定有人会修理你”、“肯定有人会把你做掉”、“法院会被炸掉”等语言进行威胁胡某,胡某仍予以接待。下班铃声响后,胡某要去学校接女儿回家,并告知徐某明天可以再约谈,徐某仍缠着不让走,并称:“你接小孩,我跟你去接,正好熟悉下。”胡某一听到这句话,想到因工作其家人、孩子都受到安全威胁,情绪一时冲动,在走廊里抱腿把徐某掀倒在地,二人自始至终没有发生相互殴打行为。

  后徐某以法官打人报警,胡某也以徐威胁其家人安全、限制人身自由报警。

  通报中的徐某即徐乘胜,胡某即胡胜克。

  此事后经媒体曝光,在网上引发强烈的社会舆论,有不少网友支持法官,称“如果有人敢威胁我的孩子和家人,我也会像这个法官一样打过去”,但也有网友表示“法官知法懂法,对待这样的人就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动手打人”……

  8月29日,金华婺城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协调处置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主要领导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媒体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要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对涉事的干部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条例马上启动处置程序。会后,各部门马上行动。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管供销系统的副区长和婺城区法院主要领导分别对两名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

  “去年这个案子审理时,徐乘胜来院里找胡胜克已不下10次。但今年3月二审宣判后,徐乘胜又先后多次来院里找胡胜克,这多少有些莫名其妙了。一个二审都宣判的案件,找一审法官能有什么用?不过,胡胜克没有克制动手还是不对的,此前院党组对他的不理智行为作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责成他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婺城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

  “我们还无法出具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徐乘胜不肯向警方提供其伤情鉴定报告。”负责处理此案的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处理此事最关键的一点是,徐乘胜必须提供由专门医学机构出具因胡胜克打他而造成“轻微伤及以上”的伤情鉴定报告。民警已多次催促,但徐乘胜至今仍未提供有效的伤情报告,导致该案至今无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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