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淀区中关村一桥、保福寺桥附近路口,趁汽车等待红灯时机,采取趴到车辆机器盖子,或是以掰汽车雨刷器的手段向过往司机索钱,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内,就得手五六千元。被民警抓获后,检方以寻衅滋事罪对牛某提起公诉。该案昨天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要挟司机索钱被公诉
1992年出生的牛某,只有小学文化,一直无所事事,2010年还因抢劫罪被合肥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牛某来京打工,一直没能找到一份正式工作。
据检方指控,今年3月28日至4月13日期间,牛某在海淀区中关村一桥、保福寺桥附近,多次以趴在汽车机器盖上、掰汽车雨刷器相要挟,强行向被害人王某、秦某、胡某等多人索要现金共计1080元。后一名被要挟司机报警,牛某被民警抓获。检方认为,牛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挑奔驰宝马下手
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因案情并不复杂,审判员在征求各方同意后按照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庭上,公诉人询问牛某为何采取这种手段索要钱财,牛某说只是因为想要钱吃饭。“家里人一直不管我,来到北京后,本来想找一份工作,可是实在找不到,就开始做这种事儿了。”据牛某交代,他在选择车辆时,专挑开好车的司机索钱。“一般就找奔驰、宝马这样的好车往盖子上趴,有些人只给几块钱,我不走接着要,往往能要到100多块钱。偶尔遇到有司机报警,我就赶紧跑走。”牛某称,他一天最多能拦下三四十辆车,半个月总共得手五六千块钱。牛某称这些钱都被他用来吃饭和上网了,还剩下1000多元存到银行卡。
鉴于牛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审判员当庭作出宣判,检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成立,判处牛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宣判后,本案法官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怕麻烦向对方妥协给予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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