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黑车被抓,本应交罚款取车,不想黑车车主却自作聪明,与同伙在夜间从交通部门将被扣车辆盗走。近期,车主与同伙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8个月不等,并每人处罚金25000元。
黑车运营现场被抓
今年1月14日,李某兰驾驶铃木羚羊牌轿车拉了2名乘客从沈阳北站到桃仙机场,收取车费100元,被当时正在执行任务的沈阳市交通局浑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经查,李某兰本人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其驾驶的车辆也无道路运输证,其行为涉嫌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3万—10万罚款,并将该车存放在市交通局浑南分局院内停车场。
本应交罚款取车,却撬门盗车
本应交上罚款取回车辆,不想1月17日凌晨2时许,黑车车主李某兰伙同亲戚李某龙、李某二人撬开了交通局浑南分局的铁门,进入分局停车场内将轿车盗走。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盗窃车辆的过程被分局的监控录像全程记录下来,分局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东陵治安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抓捕行动,并对嫌疑犯家属开展工作,犯罪嫌疑人李某兰等三人投案自首。
三人被判刑,每人罚25000元
昨日,记者采访市交通局浑南分局副局长林玉东,他表示,在抓黑车过程中,一旦被抓获,车主多采取交罚款取车,除非有些套牌车辆在购买时就是下线的老旧车辆,车主不会交罚款而选择弃车。他提醒司机,如果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查到,应当积极配合,抢车、盗车等违法行为都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李某兰等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8个月,并每人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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