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朱娟娟)9日上午,湖北十堰一名男子携带一把尖刀,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内,刺伤4名法官。截至发稿时,4人暂无生命危险。案件或与该男子对一起劳资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不满有关。
9日下午,十堰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9日10时许,该院民三庭法官刘坦、郑飞,在依法给已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人胡某送达法律文书并予答疑时,胡某突然持刀刺伤法官刘坦、郑飞,法官刘占省、胡韧先后上前制止时也被刺伤。受伤的4名法官已送医院救治,其中郑飞伤势严重,经抢救、重症监护,暂无生命危险。
通报还称,胡某,男,1972年出生,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已被该院法警制服抓获。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43岁的胡某,至今未婚,父母已离世。2014年,胡某因与十堰一家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向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以没有证据证明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其仲裁请求。
胡某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2014年5月,茅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一审驳回胡某的诉讼请求。胡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十堰中院。十堰中院二审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受伤法官家属介绍,当天胡某到十堰中院拿判决书,到楼下后先打电话给民三庭。胡某案主审法官刘坦下楼将胡某带至自己在6层的办公室,并将判决书交到胡某手中。看到判决书后,胡某十分生气,当即从包里拿出一把由报纸包裹的尖刀,砍向刘坦,刘坦被砍伤。
与刘坦在同一办公室的法官郑飞,连忙上前阻拦,结果也被连捅数刀。同楼层的民三庭庭长胡韧、法官刘占省闻讯而来,也先后被胡某捅伤。法警最终在法院地下一楼停车场将嫌犯制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十堰中院官网显示,因善于调节纠纷,郑飞曾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
据当地媒体报道,十堰中院在一楼大厅设置有安检门,外人需要经此安检才能进入。十堰中院通在通报中没有解释胡某的刀是如何带入办公楼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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