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沙璐)9月10日上午,审计署公布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地下电站(简称三峡地下电站)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审计署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审计主要发现三类问题。
一是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审计发现虚计工程量、单价或超出合同约定多计费用,多预留尾工投资,超标准支付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勘察设计费,多计概算外设备投资等问题。具体表现在,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多计投资33785万元。对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列示的714720万元投资,审计核实后,调减33785万元(占4.73%);调整后的投资为680935万元。
二是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一些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以及个别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等问题。
审计发现,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等未依法依规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54271.72万元。审计署在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审计中也曾多次指出此类问题。此外,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导致增加投资1965.51万元。
三是在资产管理方面,审计发现个别闲置及退场设备物资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低于规定价格42.53万元处置物料集装箱,以及有200多项退场设备仪器未纳入评估清单,部分直接无偿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2年长江三峡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审计署根据国务院要求,已经21次组织对长江三峡枢纽工程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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