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文 陈巧思/图)开学了,小玉(化名)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同龄的小朋友去上学。
小玉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一对好心夫妇抱养了她。今年她已经6周岁了,长得乖巧可人,却因户口问题上不了学,家人为此操碎了心。
出生没几天就被父母抛弃
时光要追溯到2009年1月的一个清晨。
同安东宅村的苏先生正在家里睡觉,有村民来找他,说村庙口边的纸箱里发现一个婴儿,让他去看一看。
苏先生和妻子来到村庙口。果然,地上放着一个纸箱,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名女婴。纸箱内还有几件婴儿的衣服,一张红纸上写着女婴的出生日期:2009年1月。
苏先生和妻子结婚多年未有孩子,两人商量过后,将女婴抱了回去。当时他们不知报警处理,一个月后向村干部说明了此事。
这个女婴,就是小玉。
没有户口无法报名上小学
养父母对小玉疼爱有加。小玉小时候经常生病,不时发烧,嘴唇破裂,曾患过急性支气管炎,但在养父母的精心养育下,小玉的身体渐渐变好了。
转眼间小玉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今年开学,很多同龄的小朋友都上学了,而小玉因户口问题无法报名。
不能和小朋友一起上学,小玉整天哭闹着“我要上学”。养父母很无奈,有时甚至不敢带她出门。
在家人的努力下,开学后一个多星期,小玉才去了附近的一所小学寄读。
不过,校方明确表示,小玉没有户口就没有学籍,以后无法参加升学考试。
警方:去福利院办弃婴落户
家人为了小玉落户的事一直奔波,从去年就开始多次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落户,但至今未成功。
去年1月,苏先生向派出所提交了登记户口申请书。民警主动介入和走访调查,询问相关当事人,以及对小玉提取血样,通过存入全国打拐婴儿数据库进行比对确认,未发现是被拐婴儿,然后提供了《调查情况说明书》。不过,由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苏先生无法给孩子落户。
警方建议,苏先生如果要为小玉办理落户,可以到厦门市福利保健院办理弃婴落户后,再和福利院办理寄养协议,然后抚养小玉。
相关规定
根据公安部、卫计委等六部门规定,2008年9月5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公民申请收养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公民不能擅自收养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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