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这是十八大之后山东省落马的首位高校党委书记。
检方调查发现,徐同文自走上领导岗位的第一年就开始贪腐,在先后担任多个学校领导职务的过程中“走哪儿贪哪儿”,14年里先后117次收受贿赂共计400多万元。敛财之手伸向招生、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几乎所有高校工作环节。
从昔日受人尊敬的学者,到今日的庭审犯,徐同文的人生教训发人深省。法律专家认为,当前一些高校存在着“权力封闭运行”的状态,缺乏监管,此案颇具警示意义。
被查前一天仍受贿
作为学校负责人,徐同文贪腐涉及高校工作各方面,其中,学校工程招标、股权转让、物资采购等涉案金额达345万元,占其受贿、贪污总额的81%。
2014年,徐同文被查获之前的短短4个月,月均收受贿赂17万元。就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前一天,还收受价值40余万元轿车一辆,其妻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当天,还在为受贿的车辆办理牌照而奔忙。
徐同文的受贿犯罪事实涉及临沂大学和齐鲁工业大学两所大学,家中、办公室、医院病房、就餐饭店都曾是他受贿的场所。
插手招生为己敛财
高考招生关乎考生命运,然而徐同文却频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等“走后门”,通过插手招生录取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8月至2014年1月,徐同文利用担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13人的“请托”,在本校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承诺或安排招生办负责人,为请托人亲属点招录取、调整专业、通过专业课测试等提供帮助,徐同文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堂弟徐某某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8万元。
除插手招生录取之外,徐同文在教师招聘和进修、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推荐评选劳动模范、科研经费等多个领域,都有犯罪事实。
“一言堂”致权力失控
令人们费解的是,徐同文的贪腐之路从当上高校负责人的第一年就开始,为何在此后长达14年的时间里敛财变本加厉,却没有发案?
记者采访到熟悉徐同文的人表示,认同他的工作能力,但是为人“刚愎自用、目中无人”,平日作风强悍,“在一些事情上说一不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自上世纪末开始,高校行政化和市场化色彩逐年加重,大学“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内部不敢监督,外部监督乏力时,容易滋生贪腐。“必须加快高校‘去行政化’进程,推进民主治校,健全高校内部运行和决策监督机制,重大决策交由教授委员会决定。”
站在被告席上的徐同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深深的悔意。他说:“作为受组织培养多年的高校领导、教授,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要求,走上了犯罪道路。我非常地后悔,非常自责,非常痛恨自己,感觉无地自容。”
目前,徐同文受贿、贪污犯罪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9日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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