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先发帖曝光黑幕,再要挟被曝光者“用钱摆平”,短短两个月敲诈钱财10多万元,这就是“网络红人”“维权斗士”周禄宝的生财之路。记者12日从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周禄宝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以寺庙欺骗游客消费为由敲诈
此前,江苏省昆山市警方接报称,周禄宝以昆山市全福寺存在假和尚欺骗游客消费等情况为由,多次打电话联系该寺庙管理单位负责人陈某,敲诈勒索,并威胁将向相关政府部门信访投诉。
在对寺庙管理方施压后,他又以不在网上曝光、投诉作为条件,假借“正面宣传”名义,向陈某索要8万元,后因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
同样手法勒索得款10.8万元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周禄宝还先后对广西桂林市阳朔鉴山寺、浙江桐乡市乌镇修真观以同样手法进行敲诈勒索,分别得款人民币4万元和6.8万元。2014年5月,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将此案向昆山市法院提起公诉。
周禄宝1985年出生,甘肃陇西县云田镇人,初中文化,曾是知名网络写手、网络爆料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周禄宝萌生在网上“曝光”负面信息要挟他人,进而非法敛财的想法。2011年6月至8月,周禄宝采用上述方式,依照“选择目标、网络曝光、获得财物、正面宣传”的作案步骤,先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10.8万元。
新闻背景
周禄宝因收“封口费”被捕
周禄宝生于1985年4月。苏州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初中毕业后待业的周禄宝进入部队服役4年。在部队,他当过驾驶员、通讯报道员,有多篇通讯报道被报刊采用,领导对其工作满意。
退役后,在部队练就的写作功力,让周禄宝成为了一名网络写手,他在多家论坛注册账号,发表时评文章,并担任多家论坛版主,逐渐小有名气。
2013年8月9日,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在苏州昆山被批准逮捕。警方透露,自2011年以来,周禄宝涉嫌先后在桂、浙、苏等地以“爆料炒作”手段获取“封口费”,敲诈金额达上百万元。
这是继北京警方抓捕“秦火火”、“立二拆四”后,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又一案件。
此前,周禄宝曾多次在网上实名举报“表哥”等官员涉嫌腐败问题,这为他赢得了很多网民关注。据悉,他在新浪微博上的账号粉丝最多时达110多万。
据悉,周禄宝涉嫌对中国各地23个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普通群众实施网络敲诈勒索。此外,周禄宝还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公安部表示,将集中精力办好已确定的几个专案,一批在网络上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人员将被处理。
新京报记者 宋识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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