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后,张义珍回应记者有关“国企薪酬改革会否引发新一轮降薪潮”的问题时表示,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
数据 解读
改革特点
4 特性:精准、规范、系统、公开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介绍,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有四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精准性。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改什么问题。二是更加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先定规则再改革,于法有据搞改革。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
四是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
职能转变
关键要抓好“1234”
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势在必行。张喜武说,关键要抓好“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四个重点”:
“一个转变”就是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两个清单”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三个归位”就是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一级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四个重点”就是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资产监管
“4道防线”和“6个机制”
张喜武介绍,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体措施集中体现为筑牢“四道防线”、健全“六个机制”。
筑牢“四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第二道防线:强化出资人监督
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
第三道防线:强化专项监督
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
第四道防线:强化社会监督
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六个机制”
●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强化监事会监督成果的运用。
●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监督力量。
●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
●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关注·参股模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区分类型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重点介绍了此次改革最大的焦点—混合所有制的相关情况,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进行不同的措施。
1.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企
●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
●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适合独资的就独资,适合控股的就控股,适合参股的就参股。
2.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企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3.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级
●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
●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要点:能源、通信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
连维良介绍,在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也要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关注·组建机构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
【监管指令】以“市场化”的方式传导
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介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个平台,按照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授权模式】试点国务院、国资委两种模式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国资委授权模式,一种是国务院授权模式。
【资本划转】主要考虑养老金缴费缺口
此次《指导意见》不仅明确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还明确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主要考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后,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有一部分视同缴费形成的资金缺口,不符合社保精算平衡的原理。这种缺口不宜简单地通过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的方式去解决,否则会将这部分的负债转移给下一代人,不尽公平。
关注·员工薪酬
领导人员实行差异化分配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则介绍了国企薪酬改革的相关情况。
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对部分收入过高的企业,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
二是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
三是加强和改进国家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通过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提供信息支撑。
对于广受关注的国企领导人员的薪酬,张义珍表示,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1.坚持分类管理,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
2.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对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其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确定其薪酬也要考虑所在企业的不同功能性质、不同经营规模的区别以及本人承担的经营责任等方面的差异性,加强经营业绩考核。同时,实行契约化任期制管理,完善严格退出机制,对未完成约定目标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无论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都要在综合考虑有关群体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